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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常压储罐机械清洗(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32025061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常压储罐机械清洗(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储运部002#(20000m3)、010#(10000m3)、011#(10000m3)、012#(10000m3)4座原油储罐机械清洗。

2.2技术标准和要求:

执行标准: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以及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同时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技术要求:本工程按照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下达的《炼化装置检修规范化管理100条》、《储罐机械清洗作业规范》SY/T 6696、《炼化企业储罐机械清洗施工规范》执行。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机械清洗工作都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2.3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储运部。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6其他要求:

2.6.1储罐机械清洗所产生的可回收油品乙方按甲方要求回收至指定地点,清出杂质乙方负责密闭输转至污油泥处理装置,所涉及的设备、管道由乙方提供并安、拆。储罐清洗现场标准化符合甲方要求,清出物储存及转运过程不能出现遗撒、泄漏或者污染周边地面现象。

2.6.2本项目大庆炼化公司不支付人员及机具调遣费、入厂培训费、现场监护费等费用。

2.7最高投标限价:税前总造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下浮1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业清洗企业资质证书》储罐机械清洗B级以上(含)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期间,每年至少承担过1项国内500万吨/年及以上原油处理量的石油化工企业储罐机械清洗工作,且有效业绩合同额累计不低于200万。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清洗范围、合同价款和双方签章页)和与合同对应的验收文件(经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文件,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分包合同不计入有效业绩。

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业绩,须由用户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分包合同不计入有效业绩。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60周岁(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3.3.2投标人承诺,现场作业人员满足本项目要求,为所有人员投保从事本项目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3.3.3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的HSE培训并取证。

3.4机具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机具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成套储罐机械清洗设备及工器具,机械清洗设备必须包含但不限于:1套清洗撬、1套惰性气体发生装置、1套油水分离器、6把清洗枪及相应连接管线。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5.4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3.5.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5.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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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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