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大检修中压加氢装置高压换热器修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XXZB-FW-SC-2025-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大检修中压加氢装置高压换热器修理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大检修中压加氢装置高压换热器修理
资金来源:修理费,概算72万元
投资审批:已完成
服务内容:中压加氢装置高压换热器修理
服务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
服务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满足大检修工期需求)
服务标准: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大检修中压加氢装置高压换热器修理技术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
招标标段:一个标段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招标范围:4台高压换热器Ω环修理(规格型号为E101A:Φ1100*9068;E101B:Φ1100*9068;E102:Φ1100*9523;E103:Φ1100*9520),修理内容包括:1.E101B隔板开焊修理;2.E101A/B、E102密封环修理,同时对筒体、封头的镀层进行修复;3.E103换热器内部情况进行检查维修;4.E101A/B,E102,E103四台芯子清洗,更换密封环,隔板焊接并对镀层进行修复。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压力容器A1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20年至2024年近五年内具有与本项目同类型的高压换热器修理业绩(附生效的合同)。 4、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为证(加盖公章),应包括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2024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单位则提供2023年度的扫描件。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信誉要求: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通报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6)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6、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投标文件MAC地址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MAC地址一致,则视同投标人串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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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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