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云边协同条件下高算力可扩展的边缘物联网关研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12-FW205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云边协同条件下高算力可扩展的边缘物联网关研发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使用2025年庆阳市科研拨款,需配合科研《云边协同条件下高算力可扩展的边缘物联网关研发》开展测试化验加工,主要内容为:高算力边缘计算网关研制加工、高算力边缘计算网关井场控制柜加工、井口无线通信模块加工配套,最终形成一种高算力、灵活扩展、安全可靠的边缘物联终端设备,硬件资源满足:CPU≥四核1.8Ghz,运行空间≥4GB,存储空间≥32GB,算力≥1TOPS。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27.30万元(不含税)。
2.2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所辖区域,包括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和庆城县,固原市彭阳县。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物联网终端产品定制加工或研发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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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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