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许昌等七座油库HAZOP分析和SIL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许昌等七座油库HAZOP分析和SIL评估项目(招标编号:HNXS-2025-GKZB-008)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安阳、洛阳、三门峡、广武、许昌、周口和潢川油库的HAZOP分析,安阳、三门峡、许昌、周口和潢川油库的SIL评估,规范编制HAZOP分析和SIL评估报告。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安阳、洛阳、三门峡、广武、许昌、周口和潢川油库。
2.5最高限价:57.5万元,其中全省7座油库的HAZOP分析和5座油库的SIL评估,HAZOP分析每座油库最高限价5万元,SIL定级每座油库最高限价4.5万元。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技术服务费、差旅费、备案评审费及质保期内发生的费用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2.6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7合同要求:三门峡、洛阳、广武、许昌、商水和潢川油库,中标单位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签订合同;安阳油库,中标单位与安阳中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及其他文件 )。法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承诺开展7座油库的HAZOP分析和5座油库的SIL评估中若有指标存在不符合项,需免费协助指导甲方整改,免费重新HAZOP分析及SIL评估,直至完成相应分析和评估报告,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完成在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备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开展过成品油罐区 HAZOP 分析和SIL 评估项目不少于5套,提供报告封面、合同及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人员要求:
(1)投标人从事工艺安全技术咨询工作不少于 6 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计算),工艺安全技术咨询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专业配置应当满足开展 HAZOP 分析和 SIL 评估的要求,须提供专业人员满足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5年1月-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可承担 HAZOP 分析主持人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5人,可承担 SIL 评估主持人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HAZOP 分析主持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成品油库生产运行或者工程设计或者工艺安全技术咨询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执(职)业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HAZOP分析经历且主持完成了8套及以上成品油库项目HAZOP分析工作,提供业绩合同及项目角色证明文件、HAZOP主席证、职称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5年1月-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SIL评估主持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成品油库仪表自动化、工艺、安全相关的设计或者运行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执(职)业资格,同时还应当取得功能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SIL评估技术机构的SIL评估主持人还应当具备3年及以上SIL评估经历且主持完成了5套及以上成品油库项目SIL评估工作,提供业绩合同及项目角色证明文件、职称证明、功能安全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5年1月-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依据《关于加强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和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暨报告备案评审工作的通知》工单安委办(2022)28号要求,技术服务机构的主持人至少有2人取得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HAZOP/SIL技术机构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河南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诺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须提供已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和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6)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三商”黑名单的认定详见公告附件2。
3.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