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11-GC019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川渝黔地区)油气管道智能站场建设项目(兰成渝)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管道(川渝黔地区)油气管道智能站场建设项目(兰成渝)。
2.2 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安排,各所属单位结合所辖油气管道实际技术条件,稳妥推进站 场提升改造工作,原则上2026 年底实现全部站场智能化运行。 国家管网集团兰成渝分公司、重庆管道、重庆分公司、贵阳分公司、贵州管网立足长远发展,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无人站、少人站建设战略部署要求,以发展的眼光促改革,以改革的思维谋发展,推进“少人站、无人站”建设工作,在确保公司生产运行平稳、安全风险可控、员工队伍稳定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本工程对兰成渝分公司、重庆管道、重庆分公司、贵阳分公司、贵州管网所辖 23 座站场进行智能站改造建设,从自动控制、安全保护、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依托集中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实现无人化/少人化管理、智能化运行。 继续深入探索作业区管理模式,提高管道运行效率,践行优化运行、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着力打造高效生产运维体系,并且通过技术改进和运维制度的调整保证管道“区域化管理”运行模式下的本质安全。
2.3招标范围:兰成渝输油分公司的广元输油站、广元原油站、广元输气站、江油输油站、江油原油站、彭州输油站、彭州首站、成都输油站、彭州原油站、资阳输油站、内江输油站、隆昌输油站的智能站场建设。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广元作业区(广元输油站、广元原油站、广元输气站)、绵阳作业区(江油输油站、江油原油站)的智能站仪表自控、通信、供配电适应性改造提升设备采购与系统调试工作,并完成智能站数据上传成都分控中心的调试工作。
第二标段:成都作业区(彭州输油站、彭州首站、成都输油站、彭州原油站)、内江作业区(资阳输油站、内江输油站、隆昌输油站)的智能站仪表自控、通信、供配电适应性改造提升设备采购与系统调试工作,并完成智能站数据上传成都分控中心的调试工作。
2.5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0个日历日。
2.6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873.2949万元(不含税),已计取安全生产费,相关费用已按相应费率进行计取,费率为不可竞争更改项,请投标单位知晓该费用已足额计取,应结合自身报价进行计算。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376.4315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关于具体金额小数点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496.8634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关于具体金额小数点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最终结算费用款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与合同单价的乘积计算,并最终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2.7 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合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2 技术负责人:具有自动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3 专职安全员:具有不少于1 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4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示:若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180日内)。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自动化或信息系统集成类项目)。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完工交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若无2024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HSE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6、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5)被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1)、(2)、(3)、(4)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7.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7.3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7.4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若中标,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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