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电瓶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101-WZ1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电瓶叉车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电瓶叉车93台,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等。
2.2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具体交付地点以商务合同为准)。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2.4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及MR文件、合同等。
2.5质保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R其他:①投标人必须是2023年集中采购电瓶叉车中标制造商(物资品名:25010903),供应商状态和产品状态均需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已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工程机械及起重设备供应商新增准入项目(招标编号:ZY24-Z353-XZ182)且通过考察的电瓶叉车中标供应商可以参与本次集采投标。
②防爆叉车要求厂家提供整车防爆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责令停产停业,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投标人均不接受;根据提供的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测算,不接受为资不抵债投标人的投标。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5)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未在失信有效期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
其他:近三年在石油行业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发生(以集团公司质量公告为准)。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投标人不得有质量问题或被暂停等不良记录。
3.5人员要求:/
3.6其他要求:/
3.7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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