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5年度水气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5年度水气分析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生产运行部(总调度室),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制造费用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呼和浩特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质监站)除外排样品的非核心水气化验分析服务外包项目。该项目依托呼和浩特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质监站)现有技术条件、仪器设备、硬件设施、实验室环境、工作流程,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及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开展呼和浩特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质监站)除外排样品的非核心水气样品化验分析工作。目前该项目软、硬件条件成熟,相关手续齐全,且已正常运行多年,新员工在具备相应资质证件、经培训合格后即可开展相关服务。
2.2招标范围
需要至少10名水气分析人员为呼和浩特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质监站)开展除外排样品的所有非核心水气样品项目的化验分析工作及与水气分析相关的工作。(分析项目详见下表)
分析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pH |
26 |
氯离子(除盐水) |
2 |
石油类 |
27 |
硬度 |
3 |
硫化物 |
28 |
碱度 |
4 |
化学需氧量 |
29 |
酸浓度(再生、原液、勾兑酸) |
5 |
挥发酚 |
30 |
碱浓度(再生、原液、勾兑碱) |
6 |
氨氮 |
31 |
外观 |
7 |
悬浮物 |
32 |
环境空气分析项目 |
8 |
生化需氧量 |
33 |
固定污染源废气分析项目 |
9 |
溶解氧(常量、微量) |
34 |
噪声 |
10 |
泥三项(污泥指数、浓度,沉降比) |
35 |
氯化物 |
11 |
热稳定盐 |
36 |
铁 |
12 |
总硬度 |
37 |
总砷 |
13 |
总碱度 |
38 |
苯系物 |
14 |
钙离子 |
39 |
镜检 |
15 |
总磷 |
40 |
游离CO2 |
16 |
总磷酸盐 |
41 |
粘泥量 |
17 |
浊度 |
42 |
总容固 |
18 |
细菌总数 |
43 |
总氮 |
19 |
电导率 |
44 |
镁离子 |
20 |
浓缩倍数 |
45 |
MLVSS |
21 |
TDS |
46 |
甲醛 |
22 |
SDI |
47 |
锌离子 |
23 |
余氯 |
48 |
钾离子 |
24 |
二氧化硅 |
49 |
今后公司各装置所有新开展的除外排外非核心水气分析项目 |
25 |
钠离子 |
|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承接过环保化验分析项目业绩1个(注: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及对应发票)。
3.3人员要求
①按本项目需求工种选配具备技能和资质的人员并取得环境检测或水质分析上岗证(全员取得)、锅炉水分析特种作业上岗证G3-工业锅炉水处理(至少4人取得)等证书(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②本项目投标人需派至少10人,其中至少1人负责本项目技术工作、至少1-2人负责本项目班组管理工作,拟派人员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需提供人员身份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5投标人须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