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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5年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含油污泥转运处置项目

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5年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含油污泥转运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2-FW124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5年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含油污泥转运处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关于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对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含油污泥、压裂返排砂进行合规转运处置,计划转运处置量12000吨。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共需 2 名服务商。

2.2招标范围:2025年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含油污泥转运处置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庆城、华池、环县、合水县、宁县区域压裂作业现场产生的含油污泥、压裂返排砂进行转移、处置及无害化处理,预计清理处置含油污泥、压裂返排砂12000吨,服务过程必须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政府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清理处理,清理后现场达到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环保管理相关标准要求。对甘肃省庆阳市境内的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生产区域内的含油污泥、压裂返排砂进行转移、处置及无害化处理,预计清理处置含油污泥、压裂返排砂12000吨,拟选用2家具有相关污油泥、压裂返排砂转移、处置资质的清理单位(厂家)进行清理、转移及无害化处理,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均可投标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4服务地点: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所属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要2名服务商,2个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为6100吨;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为5900吨。

2.7项目预算:该项目拟投入总费用1520.4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其中核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071-001-08)(900-210-08)(2023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并提供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资质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押运员证》,本项目最少需投入4台运输车辆(每台车辆需配备1名驾驶员和1名押运员,且各辆运输车的驾驶员、押运员不能重复,需提供身份证、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危货押运证。)。

3.4财务要求:财务须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转移处置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服务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近三年增值税发票在本项目评标时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接受因发票无法查询或查询内容不一致可能导致的投标人失信处罚。

3.7信誉要求: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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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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