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气田采集输管道防腐层及管道本体缺陷补强修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8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气田采集输管道防腐层及管道本体缺陷补强修复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气田采集输管道防腐层及管道本体缺陷补强修复技术服务项目属于各采气厂自筹项目,项目内容包括第一、二、三、四、五、六采气厂、长庆油田(榆林)油气有限公司、第一采油厂(宜黄天然气项目部)、第二采油厂(陇东天然气项目部)、第三采油厂、第四采油厂气田采集输管道防腐层及管道本体缺陷补强修复工作。
2.2招标范围:
第一、二、三、四、五、六采气厂、长庆油田(榆林)油气有限公司、长北作业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宜黄天然气项目部)、第二采油厂(陇东天然气项目部)、第三采油厂、第四采油厂气田集输管道6392处防腐层修复、260处管体补强。招标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各厂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为准。(集输管道包含采气管道、集气管道、输气管道、站场(集气站、处理厂、净化厂、储气库等)工艺管道。
2.3 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2027年)。
2.4 服务地点: 第一、二、三、四、五、六采气厂、长庆油田(榆林)油气有限公司、第一采油厂(宜黄天然气项目部)、第二采油厂(陇东天然气项目部)、第三采油厂、第四采油厂所辖区域。
2.5 最高限价(不含税):(1)防腐层修复:φ610以下集输支干线不含基坑降水1394元/处、含基坑降水2094元/处;φ610及以上集输支干线不含基坑降水1688元/处、含基坑降水2389元/处;(2)管体补强:20000元/处,所有单价均包含单项技术服务费、HSE费、风险费、外协费、利润等费用。
2.6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服务区域 |
修复补强工作量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小计 |
||||||
防腐层修复(处) |
管体补强(处) |
防腐层修复(处) |
管体补强(处) |
防腐层修复(处) |
管体补强(处) |
防腐层修复(处) |
管体补强(处) |
||
第一标段 |
第五采气厂所辖区块 |
147 |
0 |
200 |
0 |
200 |
0 |
1453 |
9 |
第六采气厂所辖区块 |
466 |
5 |
180 |
0 |
260 |
4 |
|||
第二标段 |
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块 |
100 |
30 |
350 |
30 |
300 |
30 |
750 |
90 |
第三标段 |
第四采气厂所辖区块 |
183 |
22 |
321 |
20 |
227 |
20 |
731 |
62 |
第四标段 |
第一采气厂所辖区块 |
300 |
3 |
340 |
3 |
360 |
3 |
1000 |
9 |
第五标段 |
第一采油厂所辖区块 |
0 |
0 |
364 |
19 |
263 |
14 |
1472 |
40 |
第二采油厂所辖区块 |
245 |
0 |
120 |
2 |
100 |
2 |
|||
第三采油厂所辖区块 |
0 |
0 |
60 |
0 |
120 |
0 |
|||
第四采油厂所辖区块 |
0 |
0 |
150 |
3 |
50 |
0 |
|||
第六标段 |
第二采气厂所辖区块 |
350 |
20 |
220 |
20 |
240 |
10 |
986 |
50 |
长庆油田(榆林)油 |
0 |
0 |
0 |
0 |
84 |
0 |
|||
长北作业分公司所辖区块 |
0 |
0 |
48 |
0 |
44 |
0 |
|||
合计 |
1791 |
80 |
2353 |
97 |
2248 |
83 |
6392 |
260 |
备注:标段划分主要依据一是尽量保证各标段工作量划分均衡;二是综合考虑区域位置,以便于现场作业管理。每个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投标人可在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可在两个标段中标。本项目评审顺序为从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依次评审,若投标人在已完成评审的两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将不再参与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及设备要求:详见附件。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管道修复及补强相关业绩。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可以独立解决外协问题且不给各厂外协造成负面影响
(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7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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