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华北石化空分空压液氮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2025-072
本招标项目 2025-2026年华北石化空分空压液氮框架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公用工程部空分装置在全厂氮气使用量较大的情况下,需要使用汽化液氮补充到氮气管网,液氮使用量增加,需要采购高纯液氮。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高纯液氮 |
99.999% |
7500吨 |
数量不确定,以一年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次结算。 |
合计 |
/ |
7500吨 |
/ |
2.3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空分装置现场。
2.4交货期:接到买方电话通知2日内到货,生产紧急情况下1日内到货。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技术要求:满足GB/T 8979-2008中高纯氮的指标标准。
2.7其他说明:无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高纯液氮;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高纯液氮。
(3)参与运输的车辆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从业资格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为危险品押运员,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危险货物运输。
3.3.2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提供1项液氮供货业绩,年供货量须≥1000吨。(任意一年超过1000吨即可)。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的有效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相关人员签名和盖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以下内容进行现场查询,查询内容与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现场查询内容为准。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5)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https://*/#/blacklist)。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2)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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