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8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随着产量任务的逐年攀升,目前管理的各类管道已经达到1.9万公里,所经地区地形地貌复杂,特殊地段地质灾害频发,水毁、塌陷、暗洞频繁发生,日常人工巡检效率低、安全风险大,为进一步提升数智转型能力,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生产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动生产模式转变,提升管道、站场外部风险受控,迫切需要开展管道无人机服务工作,以强化管道运行风险的管控。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巡检项目,计划通过租赁84套带机库无人机及其配套技术,4套无人机飞行控制平台与算法、存储硬件,充分发挥无人机高效性、安全性、精确性、低成本等优势,开展场站、管线等的日常巡护、图像采集、环境监测、事故预防及应急巡检等工作,其中作业一区7套、作业二区12套、作业三区12套、作业四区10套、作业六区13套、作业七区9套、作业八区10套、作业九区11套,配套AI识别技术的强化应用,打造基于无人机巡检为主+人工巡检处置维护为辅的管理新模式,以提高生产组织效率、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2.2招标范围:
该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如下:
2.2.1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2027年4个作业区带机库无人机及平台服务
通过租赁方式引入46套大疆多旋翼无人机场3代及其配套技术、4套无人机飞行控制平台与算法、存储硬件,在全厂4个作业区开展日常井场、站点的日常巡检工作,利用无人机开展现场设备运行、施工作业等精细化巡检;开展重要集输管线巡检,发现管线疑似裸露、悬空、周边土方垮塌及大型施工等情况,及时调派无人机进行定点精准化巡检;开展场站、重点气井、光伏电站等巡检试验应用;研究配套无人机巡检中自动识别预警平台应用,对巡检中发现的烟雾、火苗、车辆与人员闯入、泄漏等情况进行识别预警,提高无人机巡检效率和效果。
2.2.2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2027年4个作业区带机库无人机服务
通过租赁方式引入38套大疆多旋翼无人机场3代及其配套技术,在全厂4个作业区开展日常井场、站点的日常巡检工作,利用无人机开展现场设备运行、施工作业等精细化巡检;开展重要集输管线巡检,发现管线疑似裸露、悬空、周边土方垮塌及大型施工等情况,及时调派无人机进行定点精准化巡检;开展场站、重点气井、光伏电站等巡检试验应用;研究配套无人机巡检中自动识别预警平台应用,对巡检中发现的烟雾、火苗、车辆与人员闯入、泄漏等情况进行识别预警,提高无人机巡检效率和效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第一采气厂所属区域。
2.5 最高限价:1233.2744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需求1家服务商,同一服务商可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本项目按标段顺序分别进行独立评审,已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
1.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2027年4个作业区带机库无人机及平台服务
招标限价745.4836万元(不含税)(2025年153.452万元、2026年298.877万元、2027年293.1546万元,合同分年签订)
1.1通过租赁及配套技术服务的方式在4个作业区共部署46套多旋翼大疆无人机场(作业二区12套、作业三区12套、作业六区13套、作业七区9套),各作业区具体分布位置结合作业区井场、站点、管线分布情况部署。大疆多旋翼无人机场3代租赁技术服务包括:一是多旋翼无人机场的整机租赁(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在工控网内私有化部署内部4G卡辅助);二是无人机机场的科学布局及相关配套建设、无人机场备用电池配套(不少于2块)、无人机飞行操作及技术安全管理的支撑和指导培训的租赁;三是无人机飞行空域的申请,地方公安局相关手续的报备;四是无人机自身及巡护巡检飞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相关保险的购置以及专业飞手的人身健康类保险购置等。
1.2通过租赁及配套技术服务的方式引入1套无人机飞行控制与算法平台及硬件、4套算法及存储服务器,满足第一采气所有无人机接入的运行管理要求。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服务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1 |
无人机机场租赁服务 |
大疆多旋翼无人机场3(matrice 4TD)包含:大疆机场3、无人机、无人机保险、自动机场安装服务、无人机保养电池、培训、空域申请、飞手等。 |
套 |
46 |
5.324 |
5.1495 |
5.0251 |
122.452 |
236.877 |
231.1546 |
2 |
无人机飞行控制平台与算法、存储硬件 |
1)自动机场飞行控制、设备管理、基础信息管理、GIS地图展示、计划任务管理、巡检成果管理、GPS人工巡检管理、系统配置等功能; 3)算法及存储服务器 算法及存储服务器 CPU:Intel XEON Silver4310(12C/2.1GHz) * 2 |
套 |
4 |
15.5 |
15.5 |
15.5 |
31 |
62 |
62 |
3 |
分年总计 |
153.452 |
298.877 |
293.1546 |
||||||
4 |
三年总计 |
745.4836 |
||||||||
备注:大疆机场3作业二区12套、作业三区12套、作业六区13套、作业七区9套。 |
2.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2027年4个作业区带机库无人机服务
招标限价487.7908万元(不含税)(2025年101.156万元、2026年195.681万元、2027年190.9538万元,合同分年签订)
通过租赁及配套技术服务的方式在4个作业区共部署38套多旋翼大疆无人机场(作业一区7套、作业四区10套、作业八区10套、作业九区11套),各作业区具体分布位置结合作业区井场、站点、管线分布情况部署。大疆多旋翼无人机场3代租赁技术服务包括:一是多旋翼无人机场的整机租赁(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在工控网内私有化部署内部4G卡辅助);二是无人机机场的科学布局及相关配套建设、无人机场备用电池配套、无人机飞行操作及技术安全管理的支撑和指导培训的租赁;三是无人机飞行空域的申请,地方公安局相关手续的报备;四是无人机自身及巡护巡检飞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相关保险的购置以及专业飞手的人身健康类保险购置等。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服务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5年下半年 |
2026年 |
2027年 |
|||||
1 |
无人机机场租赁服务 |
大疆多旋翼无人机场3(matrice 4TD)包含:大疆机场3、无人机、无人机保险、自动机场安装服务、无人机保养电池、培训、空域申请、飞手等。 |
套 |
38 |
5.324 |
5.1495 |
5.0251 |
101.156 |
195.681 |
190.954 |
2 |
分年总计 |
101.156 |
195.681 |
190.9538 |
||||||
3 |
三年总计 |
487.7908 |
||||||||
备注:大疆机场3作业一区7套、作业四区10套、作业八区10套、作业九区11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为“长庆油田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服务商资格集中招标项目”入围服务商。
3.2 资质要求: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各地区管理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许可证》,且须承诺中标后20日内取得本招标服务范围所属区域由空军航管处批准的正式空域批文。(注2024年1月1日前证书名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至少具有一项无人机巡护、巡检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有效结算发票)。
3.5 人员要求:每个标段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类似无人机巡护、巡检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合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之间,合同中载明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未载明负责人姓名,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其它佐证材料);飞行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均须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投标人单位2024年12月到2025年5月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含养老)的证明,并承诺无其他在建的带机库无人机类似项目。
3.6 其他要求(外协)承诺:承诺承担项目中外协全部工作(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7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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