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SE管理体系三年提升及A13项目管理体系融合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QHSE管理体系三年提升及A13项目管理体系融合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集团公司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旨在通过引入专业的咨询与服务,协助我公司建立健全公司级与项目部级两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健康、环境(HSE)及质量管理(Q)水平,确保业务运营的高效性、合规性及可持续性。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体系文件建立与运行指导、岗位安全职责优化、风险与隐患管理、合规性评价、内部审核、现场监督、专业培训及资产管理指导等关键领域。
2.2招标范围:2025年至2027年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提升及A13项目管理体系融合。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地(昌平)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QHSE 管理体系提升或审核相关业绩。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应提供: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金额页及签章页和相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发票需提供税务局网站查验截图)。不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拟派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 停、并、转状态。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的,提供从成立年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①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ww.creditchina.gov.cn,建议提供网站截图);④三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建议提供网站截图);⑤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⑥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上述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8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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