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52025061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员工健康体检(含女工体检)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依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石油质安【2022】53号)。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3家及以上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为2家且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1家时,项目终止。
2.2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度在岗员工健康体检(含女工体检),体检人数预计7000人。
2.3服务要求:
(1)健康体检工作内容:承检机构为炼化公司34周岁及以下男员工体检费用700元/人.年、女员工体检费用1300元/人.年;35周岁-44周岁男员工体检费用1050元/人.年、女员工体检费用1650元/人.年;45周岁及以上男员工体检费用1750元/人.年、女员工体检费用2350元/人.年,员工自行到承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健康管理工作内容(体检服务期结束30天内完成):
①负责采集体检报告数据,为大庆炼化公司健康管理平台免费提供数据对接服务,或按要求填报《体检报告导入模板》,提供平台数据支持;
②出具员工个人体检报告,开展健康管理专家咨询,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重点人员实施个性化干预。
(3)女工体检工作内容:
①体检前设置独立的炼化女工体检专区,无偿提供女工体检表,保证每名女工使用一次性医用体检手套和诊垫,耐心答疑并给出治疗方案;
②体检后10天内出体检报告,定期统一将体检报告送到甲方,设专人负责解读体检结果中存在的隐患事项,负责通知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员工。
2.4服务地点:承检机构。
2.5服务期: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
员工健康体检项目报价:在《大庆炼化公司员工健康体检项目报价表》招标控制价单价基础上报整体下浮比例%;
员工健康体检必检项目报价表(男)不超过700元/人*次;员工健康体检必检项目报价表(女)不超过1300元/人*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为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3投标人须为黑龙江省大庆市依法注册的国家三级非传染性医疗机构。(以评标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nhc.gov.cn/”查询为准)
3.1.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诊疗科目必须包含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以评标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nhc.gov.cn/”查询为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员工健康体检的业绩,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事业单位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及双方签章页)及与合同对应的医疗收据,医疗收据须为机打,手填无效;非事业单位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及双方签章页)及与合同对应的发票;
发票和收据开具时间必须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
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为准;
业绩合同未体现合同额的,以发票或医疗收据金额为准;业绩合同体现合同额的,如合同额与对应的发票或医疗收据金额不一致,以金额少的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3.4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3.3.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3.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4其他要求
3.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4.3投标人承诺,具备手机体检预约系统,员工自助选择体检地点、时间、体检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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