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碳捕集项目烟道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碳捕集项目 招标编号:ZYXJEPC-ZC-WZ-EPC-202504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碳捕集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烟道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碳捕集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数量:烟道4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交货期:2025年10月30日前到货。
2.4、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石化工业园金西八街。
2.5、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2.9、本次设有控制价:435.08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且准入产品编码与招标产品编码(23990201)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暂停”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注∶允许2024年石油专用设备新增准入对应标包中标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在最近三年(2022年至今或成立注册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时,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自公司成立以来财务报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人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上同类产品成功应用的业绩(设计及制造)至少应具有 2 项, 投标人提供业绩清单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数量等。投标人必须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