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第三采气厂2025年苏48-1H、苏47-3集气站建设用地预审及组件报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4-FW140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第三采气厂2025年苏48-1H、苏47-3集气站建设用地预审及组件报批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第三采气厂2025年苏48-1H及苏47-3集气站建设项目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报告编制,及用地报批过程中涉及的专项前置性手续,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评审取得批复文件或意见;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办理完成第三采气厂2025年苏48-1H及苏47-3集气站建设项目林业、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终取得符合建设用地报批条件的批复文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在2026年0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中苏48-1H及苏47-3集气站、火炬、阀室5宗34亩建设用地组件工作,完成旗县、市局、自治区等各级职能部门建设用地审批,最终取得项目预审、永久用地批复文件。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第三采气厂2025年苏48-1H、苏47-3集气站建设用地预审及组件报批项目,选定1家服务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境内。
2.5 最高投标限价:146万元(不含税,含其他费用)。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公共关系部组织的《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含专项手续)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 人员要求:拟派人员至少配置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2名,均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5年3月到2025年5月三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5 承诺要求:服务质量符合国内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能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相关要求;服务质量验收符合相关的国内现行行业最新标准和要求,并以取得验收组专家最终确认为准;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以及因服务导致的后期责任事故由服务方承担责任。(服务商自行承诺,自拟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