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公司2025年普通井口维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110236FS168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辽河油田公司普通井口(包括采油井口、注汽井口等,不包括21MPa以上的井口)维修工作正常开展,及时保证生产运行,拟对普通井口维修进行框架协议招标。该标段年度维修工作总量大约在1500万左右。
资金来源:成本(暂估价,含税13%)。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各所属单位的普通井口(包括采油井口、注汽井口等,不包括21MPa以上的井口)修理。维修配件由中标人提供。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中标人自有工厂内进行维修。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标准
GB/T 22513《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
SY/T5328《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热采井口装置》
JB/T 9625《锅炉管道附件承压铸钢件》
2.5.2维修内容
中标人(或合同持有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项目的设备进行维修。
2.5.3技术要求
2.5.3.1严格执行GB/T 22513《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和SY/T5328《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热采井口装置》等相关标准要求。
2.5.3.2井口修理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旧件回收按要求回收。
2.5.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免费返修、整改,造成生产延误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5.3.4具有维修场地。提供自有证明,或项目实施周期内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房的产权证明。
2.5.3.5具有行吊、车床、钻床、磨床,铣床、卡车、随车吊、水压试验机、探伤设备。提供对应自有证明,包括购买发票和现场照片。
2.5.3.6具有维修人员、司索人员。提供人员名单,工资表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相关证件。
2.5.3.7投标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现场服务以及现场救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信誉要求:
3.2.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2.2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评标现场核实,无需响应)
3.2.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评标现场核实,无需响应)
3.2.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2)
3.3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3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业绩要求
至少提供一项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的井口维修业绩证明,并提供对应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签订日期和发票开具日期均在此期间内)。
3.6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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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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