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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油田2025-2027年度曹妃甸海域码头租赁服务(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5-2027年度曹妃甸海域码头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人经营的船舶日常运行需要停靠码头,其中常驻曹妃甸海域的船舶需要长期停靠,冬季回到曹妃甸海域的船舶只在冬季停靠,其它船舶不定期停靠。该项目要求码头护舷完好,前沿水深、码头长度等满足船舶使用要求。
2.2服务地点:曹妃甸海域。
2.3服务范围及内容:
该项目为招标人自有船舶以及租赁船舶提供船舶停靠、船舶解系缆、码头岸电使用、船舶供水等相关服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调价相关条款等变更协商不一致,则解除合同不再续签)。
2.5本项目估算金额:449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6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许可业务包含:为船舶提供码头,经营地域满足本项目服务地点。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3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5人员要求: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至少2人;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
3.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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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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