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度防雷防静电检测技术服务商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2-FW21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度防雷防静电检测技术服务商集中招标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背景: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为长庆油田公司油气场站设备装置、建筑物提供防雷防静电检测,应当出具检测报告、提出整改建议,进行挂牌管理,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但因实施过程存在政策变化、土地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工作量存在不确定性。按照由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项目集中实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故现对其进行公开集中资格招标。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度防雷防静电检测技术服务商集中招标。本项目服务商需求数量:25个。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不足需求数量的,按符合条件实际招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所属二级单位涉及区域。
2.5资格有效期限:自准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2.6其他说明:在集中资格准入结果有效期内,若国家、属地政府、集团公司、油田公司该服务项目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时,可重新组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
3.2人员要求:检测人员应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须包含合同期限)及2024年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四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起至少具有一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相关业绩。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给予定期惩戒或永久惩戒而纳入“黑名单”。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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