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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块2025年-2026年临时用地合规手续办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大安区块2025年-2026年临时用地合规手续办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Y24-SH10-FW1284C/ZB-KTKFSYB-2024-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区块2025年-2026年临时用地合规手续办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要求,能源建设类项目临时用地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按照优先复垦为耕地的原则科学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用地单位需从占用的合规性、必要性、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土地复垦的可行性等进行分析论证,合并编制临时用地选址论证分析报告,并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占用林地的编制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本招标项目为大安区块2025年-2026年临时用地合规手续办理服务项目,本次招标采用框架入围方式,拟框架入围服务商2家。

2.2 项目服务内容

大安区块2025年-2026年临时用地合规手续办理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

1.负责临时用地选址规划对比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天然气平台部署的选址规划函。

2.负责编制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土地复垦方案、基本农田踏勘论证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3.负责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比临时用地是否占用林地,若占用则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4.负责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现场勘查、参加方案及报告评审,向专家做好意见答复以及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负责获取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文件;

5.负责组织项目批复前所涉及的专家审查会并承担相关费用。

2.3 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发服务通知之日起2年。

2.4 服务地点(包含但不限于):重庆市、四川省泸县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2.6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入围服务商确定原则如下: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3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服务商;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2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服务商;

3.当有效投标人数量1家及以下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2.7 本项目入围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

1.当入围服务商为2家时,原则上排名第一的入围服务商承接55%的项目份额;排名第二的入围服务商承接45%的项目份额。

2.当入围服务商为1家时,项目份额由其全部承担。

招标人不保证入围服务商的具体承接份额,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入围服务商拟投入资源能否满足项目的工作需求、入围服务商的工作表现、考核评价情况调整入围服务商的工作分配。

2.8 招标范围

大安区块2025年-2026年临时用地合规手续办理。主要包括临时用地选址规划对比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选址规划函;土地复垦方案、基本农田踏勘论证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编制;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现场勘查、参加方案及报告评审,并通过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复。

2.9 标段的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和地质灾害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油气钻井平台及附属设施临时用地合规手续办理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内容及盖章签字页)和批复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

3.4 人员要求

3.4.1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1人具有水工环地质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4.2 项目负责人具有临时用地合规手续办理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4.3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属有效。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人。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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