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亿鑫化工厂装置重大危险源评价
项目名称: | 2025年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亿鑫化工厂装置重大危险源评价 |
项目概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发布,2015年3月23日经总局令第79号修订)、《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黑安办发[2016]5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相关要求,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亿鑫化工厂装置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发生变化,故对其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价。 计划资金(含税): 3 万元人民币,含 6 %增值税。 采购条件:资金来自 项目预算 , 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 |
项目单位: | 化工有限公司各部门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响应承包商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响应承包商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3响应承包商必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以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安全评价的内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有异议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2.信誉要求 2.1响应承包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2.2响应承包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2.3响应承包商评审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采购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响应承包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响应承包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评审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承包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评审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承包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评审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承包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评审当日不足三年。响应承包商失信分以评审当日中国石油采购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评审现场将对响应承包商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与项目单位承办人联系获取文件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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