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采油厂2025年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气瓶检测
项目名称: | 第四采油厂2025年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气瓶检测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 第四采油厂2025年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气瓶检测 1.2项目概况:第四采油厂在用的201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气瓶检测进行年度检定,保证设备的正常合规使用。 1.3估算金额:总检定费用暂定27万元(不含税),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检定工作量为准。 1.4实施地点: 第四采油厂 1.5实施周期: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2025年11月25日 1.6其它内容:对全厂在用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气瓶进行年度检测 。 |
项目单位: | 第四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服务商须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须有纤维缠绕气瓶〔呼吸器用复合气瓶(空气)〕。 2.3承诺:服务商近三年(2022.1.1至谈判截止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4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①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服务商失信分以谈判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服务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技术标准(应该执行的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列出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工业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AQ/T6110-2012、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24161-2009、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等标准规范要求。服务商严格执行上述有关标准规范及要求,如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更新则执行现行规范标准,并优先满足企业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5月13日(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起)— 2025年05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谈判响应人登录*(*)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3本项目公告、公示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成交通知书在*发放。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4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为“*(*),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9-68320561; 3.5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 元大写( / 元)。 3.6成交服务商须向业主提交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 )履约保证金。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收发室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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