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九采油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九采油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2025年第九采油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1.2非招标采购范围:针对在油田公司年度框架、临时等投资计划内,第九采油厂2026-2027年度依法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的油气田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最终合同结算已实际发生项目为准,最高不超过本项目计划投资额。第九采油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服务估算金额90万元(不含税)。 1.3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红岗区创业庄第九采油厂。 1.4计划投资:人民币 90 万元(不含税) 1.5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
项目单位: | 第九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3服务商需针对本项目须投入技术人员2名。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所有投入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职称证、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服务商须为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满5年单位,提供平台中企业信息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4服务商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谈判之日前)至少一项环境影响评价业绩(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环评批复文件扫描件) 2.5失信: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存档。 2.6行政处罚:服务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政府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情况,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5年5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谈判响应人登录*(*)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3本项目公告、公示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成交通知书在*发放。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4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为“*(*),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9-68320561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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