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DQSH-DLGK2025-00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在线仪表完善项目固定污染源CEMS在线监测系统、粉尘仪(二次),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已经落实, 属于依法招标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目前大庆石化公司环保在线监测仪表存在不满足HJ75-2017、HJ76-2017 HJ1013-2018、HJ1286-2023及环执法函【2021】484号文件等规范规定相关要求的问题,基于大庆石化公司上述问题,大庆石化公司在线仪表完善项目是大庆石化公司亟需实施的项目。其中,公开招标包括以下内容:固定污染源CEMS在线监测系统6 套、粉尘仪2套;
2.2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昆仑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4本项目最高限价:672万元含税;
2.5执行固定总价:报价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
2.6交货地点:大庆金桥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指定现场。
2.7交货期:2025年4月5日前到达现场。设备随机文件和资料,需与设备同时到货。
2.8付款条件:自全部货物产品已交付并验收合格双方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且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双方共同签署“最终验收文件”之日起90日后,买方以电汇+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向卖方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并留有质保金(合同总价款70%商业承兑汇票、20%电汇,10%质保金,质保金电汇,第一年支付3%,第二年支付3%,第三年支付4%)。质保期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之日起,质保期为3年。
2.9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到大庆金桥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商务合同。
2.10项目需求单位:大庆石化公司;
2.11项目承办人:大庆金桥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祝磊;联系方式:13845911185;
2.12招标范围:固定污染源CEMS在线监测系统 6 套;粉尘仪2套;其他要求参考附件《固定污染源CEMS系统技术规格书》、《粉尘仪规格书》、《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授权文件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截图,以评委现场查询验证为准。
3.2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CEMS整套系统有效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证书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3.4投标人无不良业绩,没有发生过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如发现造假,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无失信行为,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提供本次所投CEMS在线监测设备2019-2023年在石油化工装置外排口监控点2套及以上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应用证明(证明中至少包括项目信息、使用单位联系人、外排口监控点信息和至少一年内系统运行效果信息并加盖使用单位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视为无效,买方有权现场核实业绩,投标方无条件配合,否则否决其投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应与业绩型号一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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