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小型碳纤维氧化碳化实验线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SH07-WZ111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小型碳纤维氧化碳化实验线,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小型碳纤维氧化碳化实验线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院拟采购1套小型碳纤维氧化碳化实验线,用于碳纤维原丝评价及氧化碳化工艺开发。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小型碳纤维氧化碳化实验线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条 |
1 |
2.3最高投标限价: 1805 万元(含13%增值税总价)。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付至项目指定地点。
2.5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研发中心大楼。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签定验收报告起12个月或货物到场后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7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3.1.1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五个年度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应有作为整线制造商或总承包商的1条幅宽不低于100mm的碳化试验线或1m以上幅宽生产线成功销售的业绩合同或应用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①业绩合同:投标人或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②应用证明:碳化试验线或生产线达到预期要求并形成科研或生产的证明文件,如产品检测报告、试验线或生产线正常运行的视频、图片,如果是生产线,需提供客户投产并形成销售的合同证明。
若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则不予认可为有效业绩。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3.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其他: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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