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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摆锤冲击仪采购项目(二次)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摆锤冲击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07-WZ041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摆锤冲击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摆锤冲击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拟采购的摆锤冲击仪,用于材料的简支梁、悬臂梁冲击试验以及试验前的样品制备,以进行对材料的抗冲击性能测试,帮助科研人员对材料性能更深认知。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摆锤冲击仪

详见技术文件

详见技术文件

1

 

2.3最高投标限价: 60万元(含13%增值税。包括制造费、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现场服务及其他费用 )。

2.4交货期:签定合同4个月内交付至项目指定地点

2.5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500号。

2.6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签定验收报告起12个月

2.7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包含制造商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至少应有1台与此次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的摆锤冲击仪成功销售的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投标人或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4.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5其他: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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