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康布尔公司磷酸酯基多元共聚物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KBE-W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康布尔公司磷酸酯基多元共聚物物资采购招标人为西安康布尔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康布尔公司磷酸酯基多元共聚物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安康布尔公司拟采购磷酸酯基多元共聚物物资采购,预计项目金额1660万元(含13%增值税(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则该项目税率随之调整)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本项目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框架采购,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物资为非危化品,使用单位为西安康布尔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公开招标共设一个标段,项目预算金额1660万(含13%增值税(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则该项目税率随之调整)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拟选定1名中标人,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果招标人项目工期延长,则该项目服务期限相应延长)。分批次供货,每批产品自招标人下发订单后15日内完成备货,完成质量检测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长庆区域,具体地点按招标方要求为准。
2.5 质量保证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2.7计划投资额: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660万元(含13%增值税(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则该项目税率随之调整)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须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制造商提供证明材料:制造商声明,营业执照、生产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出租人产权证明影印件,生产场所照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4 投标人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失信条款: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4产品的包装和运输符合国家对相关产品包括和运输的标准和规定,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5产品包装采用适合产品特性的包装或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包装,招标人抽检或招标人用户反映包装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整改,若无法整改,招标人可做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付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6投标人负责产品发运的物流,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装卸管理规范进行装车、运输,产品运输途中的运输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7投标人负责出厂检验,产品质量合格,方可装车(出厂时需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8投标人负责运输过程的安全、环保、质量及产品防护。(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9产品到货后,产品的质量检验应在招标人代表现场监督下进行,并取得招标人认可。(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技术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11月19日09:00:00至2024年11月25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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