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华南分公司2025年散装产品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华南分公司2025年散装产品运输服务
项目编号:ZY24-SH09-FW14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华南分公司2025年散装产品运输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华南分公司2025年散装产品运输服务。
标包一:从起运地大庆润滑油分公司将华南润滑油分公司需要的基础油按实际要货订单量及要求安全、及时的运输配送至华南润滑油分公司(厦门厂),并配合岗位人员完成接卸货工作。服务期内基础油运输预估量约8000吨,以当前执行价格进行测算,最高限价总金额为440万元(含9%税)。
标包二:从起运地华南润滑油分公司(厦门厂)将华南润滑油分公司销售的成品散油按实际要货订单量及要求安全、及时的运输配送至招标人指定的配送地点(详见标包二报价表),并配合岗位人员完成接卸货工作。服务期内成品散油运输预估量约800吨,以当前执行价格进行测算,最高限价总金额为30万元(含9%税)。
2.2服务内容
标包一:项目内容为从大庆润滑油分公司到华南润滑油分公司的基础油运输,投标人按实际要货订单量及要求安全、及时地运输配送至华南润滑油分公司,并配合岗位人员完成接卸货工作。在保证交货期的前提下,运输方式可采用公路、水路运输等联运方式,涉及的包装容器由投标人承担。
标包二:项目内容为从华南润滑油分公司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成品散油运输,投标人按实际要货订单量及要求安全、及时地运输配送至指定地,并配合岗位人员完成接卸货工作。在保证交货期的前提下,运输方式可采用公路、水路运输等联运方式,涉及的包装容器由投标人承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2.4服务标准
2.4.1投标人须保证月运输能力在3000吨以上;
2.4.2投标人所提供的运输容器,应符合石油产品标准 SH 0164-2019《石油产品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中的相关要求,容器完整、清洁、不漏,运输工具附属设施配备到位;
2.4.3 投标人若使用集装箱液袋装车,必须要保证液袋是全新,并按国家环保要求回收处理液袋,油品卸完后液袋随车带走,不得重复使用(需提供液袋处置的资质或协议)。
2.4.4 投标人每月按招标人需求量,凭大庆润滑油分公司的装车通知单,到大庆润滑油分公司炼化区领取货物。装取货物后,须在进油口、卸油口施封,货物凭封志交接。出大庆润滑油分公司厂区后,应指定专人对货物在途情况进行跟踪;
2.4.5货物出厂交接完成后,投标人对货物的损失或毁坏风险负全部责任,直至按照货物出厂时的品种数量、质量运输至华南润滑油分公司(收货地址为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宏路9号),且配合岗位人员完成接卸货工作,招标人依据原厂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发货方与收货方计量净重误差允许在2‰,超出部分由投标人按货物实际销售价格向招标人进行买赔;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4.6 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按货物实际销售价格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坠落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4.7 投标人须满足节假日的运输服务。接到订单后车辆到位时间不超过24小时,紧急订单不超过12小时;运输周期不超过20天。如遇到不可抗力(如重大交通事故、自然天气、政府命令等等),时间可顺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货物运输及货物质量等。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标包 |
起始地 |
到达地 |
运距(公里) |
1 |
大庆 |
厦门 |
3143 |
标包 |
起始地 |
到达地 |
运距(公里) |
2 |
厦门 |
广州 |
612 |
厦门 |
江门 |
699 |
|
厦门 |
韶关 |
603 |
2.6结算方式:以各线路中标运费单价计算,以实际运输量为准,以商业汇票方式支付。
2.7调价机制:以开标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福建省0号柴油价格为基准价,当柴油价格上调或下调超过10%(含10%)时,运费相应上调或下调3%。调整后的运输价格执行日期为油价调整之日的次日。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果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应提供自成立当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3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满足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所有内容(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屏;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屏;
3.5.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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