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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石化分公司铁路运输部打白站场信号机系统总成采购

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铁路运输部打白站场信号机系统总成采购

(招标编号:ZY24-SY27-WZ0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铁路运输部打白站场信号机系统总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辽阳石化分公司铁路运输部打白站场信号机系统总成(包括打白站场信号机系统的所有配件), 1个标包。

2.2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铁路运输部。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到货。

2.4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应为标的物制造商。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定:投标人已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提供截图。投标人未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源一号网账号注册和准入申请;同时,邮寄办理准入相关纸版资料,时间以邮戳为准,相关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中标人未按承诺内容办理准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须承诺:铁路信号机的主要部件(含色灯信号灯、信号机机体结构)均为自有加工制造(提供生产以上产品之一主要原料的进货发票)。

3.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备铁路信号机的供货业绩,业绩数量不低于5份合同。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且距招标公告三个月以上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3)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可备注说明)。

3.6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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