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含油污泥转运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1-FW76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含油污泥转运处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关于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对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含油污泥进行合规转运处置。计划转运处置量6660吨。
2.2招标范围:庆阳市内满足能够满足页岩油开发分公司含油污泥转运处置需求,同时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均可投标。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页岩油开发分公司油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要4名服务商。
2.6工作量划分:对2025年页岩油开发分公司所属区域内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合规转运处置,拟选用4名服务商,预计处置含油污泥6660吨。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为2300吨;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为1900吨;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工作量为1460吨,排名第四的中标人工作量为10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内容。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危险废物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证明材料不完整得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车辆要求:拟投入拉运车辆最少为4台,必须具有有效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车辆为第三方运输单位车辆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或者运输工具租赁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类),第三方运输单位承诺函。
3.5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驾驶人员及押运员按照车辆配置要求进行配置。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驾驶人员和押运员还需提供身份证。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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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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