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碱液调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4-SY23-FW017C)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碱液调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大连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碱液调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连市、 甘井子县(区)。
2.2建设规模:我公司实际生产运行中碱液调和业务自有员工无法完成,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资信良好、业绩突出的公司承担此项业务,具体项目如下:
生产用氢氧化钠溶液及供排水碳酸钠药剂的调和。氢氧化钠溶液及碳酸钠药剂按照公司规定的浓度比例进行调制,并送至装置界区,负责碱液结晶处理。氢氧化钠碱液调和量16250吨(其中1-6月15000吨),要求保证24小时供应;碳酸钠调和量6000吨/年。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生产用氢氧化钠溶液及供排水碳酸钠药剂的调和。氢氧化钠溶液及碳酸钠药剂按照公司规定的浓度比例进行调制,并送至装置界区,负责碱液结晶处理。氢氧化钠碱液供应量16250吨,要求保证24小时供应。碳酸钠供应量6000吨/年。
2.6 报价形式:外包总报价,按单价与预估量计算总价。
序号 |
项目 |
单价(元/吨) |
预估量(吨) |
总价(元) |
1 |
氢氧化钠调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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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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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碳酸钠溶液调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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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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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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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最高招标限价:614.65万元(含税),其中氢氧化钠溶液调和估算费用299.25万元(含税),碳酸钠药剂调和估算费用315.4万元(含税)。
2.8 结算方式:按实际调和量进行结算,乙方在每月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应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票据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上一月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对方。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安全负责人1人、生产负责人1人,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历,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获取工程师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须提供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服务于本次碱液调和的上岗操作人员不低于12人,并与服务商建立1年以上正式劳动关系,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之前的人员花名册、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和从事相应行业或岗位的资格证明。
3.4投标方需自备泵、调和罐等碱液调和设施,调和碱(含NaOH及Na2CO3)能力不低于2万吨/年,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投标方自备碱液输送车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置设备须提供资产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自主制作设备须提供主要原材料、核心部件采购发票原件扫描件;
(2)须提供规格型号、设备组成、能力范围、工艺技术原理、工艺流程图等关键设备参数说明。
评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若拟投入的设备无法满足技术要求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需提供一年及以上从事碱液调和业务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的劳务业绩,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及发票。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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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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