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大厦A座玻璃幕墙局部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2025-GC-005
本招标项目 昆仑大厦A座玻璃幕墙局部维修项目 己由 中国石油机关服务中心 以 中心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9期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华油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北京华油服务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华油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北京市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北京 市、 朝阳 县(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昆仑大厦A座塔楼局部幕墙玻璃、扣盖和开启扇维修更换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A座5层以上东南向A~H轴、西南向9~16轴幕墙,西侧1~22层转角幕墙,东侧3~22层转角幕墙,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2.3计划工期
√ 2025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 年 月 日开工,工期 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2.5招标范围
昆仑大厦A座塔楼局部幕墙玻璃、扣盖和开启扇维修更换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A座5层以上东南向A~H轴、西南向9~16轴幕墙,西侧1~22层转角幕墙,东侧3~22层转角幕墙,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1.1 投标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
3.1.3 具有 建筑幕墙工程 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3.1.4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的承包商。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3.2财务要求: 2022 、 2023 、 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日期晚于 2023 年 01 月 0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业绩要求: 2022 年 05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500 万元及以上 建筑幕墙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业绩。
注:
1.竣工的须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③对应项目发票。
2.在建的须提供①合同、②建设单位证明材料、③对应项目发票。
3.合同须体现总金额、项目名称、内容、签字盖章页、时间等重要信息。竣工验收文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须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须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
3.对应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
atax.gov.cn)”查询截图。
4.证明材料应至少能体现项目总金额、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签字盖章、时间等重要信息。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对以下条款进行承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登录以下网站查询,若承诺内容与网站查询内容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 年 05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6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承诺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3.5.3 2022 年 05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建筑幕墙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注:
1.竣工的须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2.在建的须提供①合同、②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3.合同须体现总金额、项目名称、内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页、时间等重要信息。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完工证明材料即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均以体现的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4.证明材料应至少能体现项目总金额、项目名称、工作内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时间等重要信息。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包括不局限于专业施工吊篮等。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自 2024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5 月 30 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
3.7.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建筑工程或相关 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10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2 年 05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 年 05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 年 05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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