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现场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0241128F258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025年现场车辆服务。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4〕37号,计划金额480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2.2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主要为外部市场项目管理部所属区域现场提供生产车辆及零星用车。车辆需求暂定为商务车、越野车、普通小型轿车、皮卡车、双排货车等车辆,具体以实际用车车型为准。
(二)价格标准
本项目设定拦标价(最高限价),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车辆购置价格 |
台班价格 |
月租价格(元/日) |
超过基准120 |
备注 |
1 |
轿车、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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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25万, 含20万 |
362 |
331 |
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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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30.5万,含25万 |
396 |
363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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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万-41.4万,含30.5万 |
451 |
415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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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万元-69.9万元 |
559 |
520 |
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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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越野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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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100万,含90万元 |
794 |
742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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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90万, 含80万 |
743 |
691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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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80万, 含70万 |
679 |
633 |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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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70万, 含60万 |
629 |
58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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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60万, 含50万 |
572 |
528 |
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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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50万, 含40万 |
514 |
473 |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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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40万, 含35万 |
464 |
422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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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35万, 含25万 |
432 |
393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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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25万, |
376 |
339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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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20万, |
345 |
310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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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勤值班中客车、大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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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11-19座 |
20-24万元 |
490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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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值班车150公里为基数,超出150公里按照 里程计费,每座每公里0.12元 |
4 |
皮卡车、客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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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25万, 含20万 |
402 |
363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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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20万, 含15万 |
371 |
334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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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15万, 含12万 |
333 |
301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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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12万, 含8万 |
312 |
282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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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拦标价为不含税价格,含司驾人员人工费、折旧费、燃料费、配件费、修理费、保险费、车船税、检测费、HSE费(含GPS安装与运行费)及车辆服务方管理费和利润等在内的各项车辆服务费用。因用户原因发生的本价格构成之外的过路过桥费用和服务方司驾人员差旅费用,发生后在服务方账面先行列支,与用户结算时,经双方确认后进行账务交割。司机日常伙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月累计公里数小于月累计基准里程的50%时,按比例折合扣除相应油料费用;月累计公里数大于月累计基准里程但小于月累计基准里程的150%时,超出部分按上表中增加单价计取;月累计公里数大于月累计基准里程的150%时,超出部分按上表中增加单价的80%计取。
(3)车辆在环境艰苦地区执行任务,可视具体情况,经用户确认后,在指导价格基础上适当上调100-150元。车龄6-8年或累计行驶里程超过26万公里的,按指导价格下浮10%执行;超过8年或超过35万公里的,按下浮20%执行。
(4)新增加车辆及车辆更换调遣费用原则上按照拖车运输计取,价格执行市场价格。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车辆更换调遣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因招标方原因造成的车辆更换,经车辆使用单位确认后,在结算时计取相应调遣费用。
(5)现场车辆在盘锦期间,15天(含15天)内每天计取费用150元,超过15天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新疆吐鲁番地区、青海省敦煌市等地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车辆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年审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要求,均须符合国家及本项目服务行政区域内有关尾气排放量及相关环保标准,且必须依法购置车辆保险(要求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50万,座位险不低于5万)。
(二)投标人必须保证服务期内提供的所有车辆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无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三)投标人必须保证车辆相关证件及保险齐全,车况完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齐全。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供车辆进行车况综合评估,并有权根据车辆评估结果要求中标人更换车辆或调整租赁费用。
(四)投标人必须保证驾驶员持证驾驶,驾驶员必须保险齐全。投标人需要配备1-3名管理人员配合招标人进行车辆管理。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和驾驶经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及开快车、急躁车,确保行车平稳安全。
(五)投标人在中标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送到指定施工现场,由招标人进行验收。投标人必须保证车辆各项配置完备好用,行车无异响。
(六)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保证性能状况良好,严禁任何车辆出现带故障上路运营。
(七)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时进行定期保养,以保证车辆始终保持良好使用的外在、内在环境状态。
(八)投标人必须积极接受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车况改善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九)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安装GPS,并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监管。
(十)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或因为检车、保养等原因导致超过1天以上不在岗,需要提供后备车辆进行补充。
(十一)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按规定将招标人单位有关人员安全运送到指定目的地。如期间车辆出现故障务必保证及时维修,如遇特大故障致使车辆无法使用,投标人须及时安排更换车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2、车辆要求:自有轻型普通货车(皮卡)、小型普通客车(越野车)、普通轿车、6座及以上小型普通客车(商务车),车辆数量至少25台,且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每台车辆必须配备1名驾驶员。以上四种车型必须具备,须提供行驶证、购置发票、车辆保险(要求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50万,座位险不低于5万)。
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且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发票网页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后,不齐全及不符合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从事工程技术服务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承诺书)(详见附表1)。
3.6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
3.7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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