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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塔中201C井解液锁增产技术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塔中201C井解液锁增产技术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3-FK204-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塔中201C井是塔中I号气田一口高产凝析气井,截至目前累产油5.63万吨,累产气1.74亿方,动态储量油采出程度21.8%、气采出程度53.4%,预测剩余可采储量油2.11万吨、气0.54亿方,剩余潜力较大。该井目前由于近井地带液锁导致停喷,为恢复气井产能,提高采收率,塔中采油气作业区计划对该井开展解液锁增产作业,实现增油增气的目的。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4 招标范围:

1.4.1根据甲方下达的计划及指令负责塔中201C井解液锁增产技术服务。主要要求如下:

(1)编制完成塔中201C井解液锁增产技术方案;

(2)配合甲方完成塔中201C井解液锁增产地质设计;

(3)配合甲方完成塔中201C井解液锁增产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

(4)负责提供解液锁增产的材料、施工人员、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和材料除外),其中提供的解液锁增产材料与地层水反应产生氮气量≥85L(标况条件)/kg,材料与地层水反应产生热量≥4600kJ/kg;

(5)组织解液锁增产的材料及设备等的搬迁、运输、保存、维护、保养等现场施工工作(甲供设备和材料除外);

(6)负责塔中201C井解液锁增产施工作业;

(7)负责塔中201C井解液锁增产作业后生产动态跟踪、参数优化调整和增产效果评价;

(8)具体工作按照甲方审批的方案执行,实际工作量以甲方开具的作业通知单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为准。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2服务地点:新疆且末县、民丰县、沙雅县(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所属生产区域)。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拟投入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2人应具备石油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拟投入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在施工前获得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2)提供拟投入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在施工前获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3)提供项目经理在202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详见附件),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4、材料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解液锁增产材料性能参数必须满足:材料与地层水反应产生氮气量≥85L(标况条件)/kg,材料与地层水反应产生热量≥4600kJ/kg。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材料满足以上性能参数要求的承诺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曾承担过至少1项经业主验收的油气井增产技术服务相关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6、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4)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承诺书。

8、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最近三年(2021-2024)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0、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11、报名要求:无。

1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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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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