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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至宝鸡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服务

麟游至宝鸡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210-FW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麟游至宝鸡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已由宝鸡中石油昆仑宝气天然气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鸡中石油昆仑宝气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中石油昆仑宝气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麟游至宝鸡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工程起于麟游分输站(气源引自西气东输二线86#阀室,不在本工程范围内)预留接口,止于宝鸡输气站,全长约107.97km,总体走向自北向南。管径D406.4mm,设计压力10.0MPa,设计输气量8.43亿立方,沿线铁路穿越4处,高速穿越4处,宝鸡峡干渠跨越4处,其他穿越若干处。新建4座工艺站场:麟游输气站、凤翔输气站、岐山输气站和宝鸡输气站;2座线路阀室:崔木阀室和招贤阀室。

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的IPMT管理咨询,为招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技术支持。

最高限价为:249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及竣工验收实际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为麟游至宝鸡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提供IPMT管理咨询,为招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技术支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管理服务内容:

1、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

2、整理、制定本项目应遵循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规定;

3、协助审查设备、材料供应商;

4、合同策划;

5、协助承包商(工程、设备、服务等)招标;

6、协助合同谈判与签约;

7、承包商管理;

8、工程管理;

9、协助试运行方案的审查与竣工验收;

10、协助整理工程档案项目;

11、协助参与项目后评价;

12、审核承包商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协助竣工结算。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同项目名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场所、设备设施条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已完工的油气长输管道工程(管道长度≧50km,设计压力≧4MPa)项目管理服务(PMC或IPMT或项目管理咨询)业绩。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机构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前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3.5.1 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序列高级以上(含副高级)工程师职称;

3.5.2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已完工的油气长输管道工程(管道长度≧20km,设计压力≧4MPa)项目管理服务(PMC或IPMT或项目管理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3.8 其他要求

3.8.1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因工程咨询不当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

3.8.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在法律上和财务上附属于招标人的,非独立运行的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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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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