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杂盐处置外委业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8-FW42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杂盐处置外委业务已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杂盐处置外委业务。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产生的杂盐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请示的复函》(陕环函【2021】407号)要求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杂盐按照危险废物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废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必须由持有危险货物《道路拉运经营许可证》及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拉运转移、合规处置。因此,要求委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拉运、贮存、处置等相关标准规范,对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杂盐进行拉运及合规处置。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计费,招标文件中危险废物处置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拉运处置量为准。
费用情况:控制单价为1900元/吨(含税,税率6%),总价1140万元(含税)
2.2项目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2.1招标范围
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杂盐处置外委业务,本次招标周期内,需处置榆林公司产生的杂盐6000吨,需求两名服务商。
2.3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提前完成服务工作量或合同交货期到后合同自动终止。
2.4服务地点: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杂盐处置场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产业技术区B1路东A5路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生态环境厅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核准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提供官网查询截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须包含HW49类,废物代码(900-000-49),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3.2.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如本单位无运输资质,须提供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所签订有效的运输合同或协议及第三方运输单位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
3.3 承诺要求: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相应生态环境部门转移处置审批、备案手续,若未按期办理完成,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中标候选人顺序递补确定后序中标人签约履行。注:提供承诺函。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将被否决;④投标人须未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服务类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5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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