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石化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相关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SH-2025-FW-0025-R2
本招标项目2025年吉林石化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相关技术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2025年吉林石化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相关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2025年吉林石化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相关技术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2025年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相关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相关要求,合规开展炼油厂、乙烯厂、有机合成厂、染料厂、电石厂、化肥厂、丙烯腈厂、合成树脂厂等八家单位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主要包括检测方案编制、现场钻探、采样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二是国家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完善工作,针对土壤隐患排查问题,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隐患台帐,编制整改报告,并在国家土壤隐患排查系统中完善相关内容,保证土壤隐患排查依法合规;三是央企督察和生态环境部土壤地下水强化督察检查问题整改,根据检查问题,通过现场物探检测、增加监测井等措施,对部分超标点位开展溯源分析,并进行评估论证。
2.3服务标准:本次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等相关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壤和地下水相关技术服务并通过公司审核。
2.5招标范围: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乙烯厂、有机合成厂、染料厂、电石厂、化肥厂、丙烯腈厂、合成树脂厂等共八家单位。
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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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炼油厂、乙烯厂、有机合成厂、染料厂、电石厂、化肥厂、丙烯腈厂、合成树脂(碳纤维)厂等共八家单位。 |
255 |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5万元,标的为上述“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技术服务项目(含税费,税费执行国家税务政策及相应税率,标的核算定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2.7报价方式:本次招标固定总价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从事过至少1项金额100万元以上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7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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