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2025-2027年度被覆线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M-BID08-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方物探2025-2027年度被覆线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东方物探公司生产需求,公司授权集中采购工作安排,依据集团公司和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相关规定要求,拟通过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被覆线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完成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为期18个月的框架协议。
2.2招标范围:
(1)预估工作量:2025-2027年被覆线预测采购计划金额共计含税金额4713.00 万元人民币。
(2)标段(标包)划分:四个标包,根据使用区域及规格划分为 A包普通(除新疆、青海、东三省,每500米/卷);B包普通(新疆、青海、东三省,每500米/卷);C包低温全国(每500米/卷);D包西南川渝地区(每200米/卷)。
下表中所列数量为预估数量,中标后双方签订定商定价集中采购协议,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
标包 |
物料描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单价限价 (含税/元/km) |
备注(区域及包装规格) |
A包 |
被覆线 TGE-701 2*7*0.25 GJB 882A |
km |
60000.00 |
340.00 |
全国除新疆、青海、东三省以外地区,500米/卷 |
B包 |
被覆线 TGE-701 2*7*0.25 GJB 882A |
km |
32000.00 |
350.00 |
新疆、青海、东三省地区,500米/卷 |
C包 |
被覆线 TGE-701A 2*7*0.25 GJB 882A |
km |
38000.00 |
355.00 |
全国,500米/卷 |
D包 |
被覆线 TGE-701 2*7*0.25 GJB 882A |
km |
6000.00 |
340.00 |
川渝地区,200米/卷 |
合计 |
1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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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地点:按照用户订单约定国内地点交货。
(4)交货时间:采购订单指定交付时间交货(采购订单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
(5)采购期限(适用于框架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6)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计价方式: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括生产制造费用、货物运至指定交付地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13%增值税、技术服务、伴随货物交运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在海南岛的过海费单独报价,过海费报价不参与价格评审(内容涵盖:港口费 元/吨 分2桥车及4桥车、随车人员客船票+规费、港口费及其他费用),报价表式详见第六章格式7。
(8)结算方式: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且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挂账之日起,6个月内招标人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全部款项。
(9)最高投标限价原则:投标单价高于“单价限价”中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2.3招标项目签约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2.4招标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2.5招标项目承办单位:东方物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采购招标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别注意:以下投标人资格要求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条款细节并逐条响应。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3.3专业资质要求:被覆线制造商应具有独立的被覆线制造能力、完善的材料及成品检验能力,需提供生产及检验设备外观及铭牌照片。
3.4财务要求:
(1)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2)若响应人新成立不足1年,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当年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未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淘汰、投诉或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潜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潜在投标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6)潜在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
【(1)~(6)项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评标过程中评委进行现场查询。】
(7)投标人不存在以往合作中履约记录不良或根本性违约,未与招标人或其所属单位发生诉讼仲裁纠纷的(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未发生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未被媒体或网络负面报道,产生不良影响的(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1)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该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3)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在*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