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S-BID09-046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新兴物探经理部(含华北物探分公司)2025年-2026年地震勘探钻井框架招标项目涉及区域包括云南、贵州、湖北、江西、广西、皖南、海南、川渝外围等南方山地、丘陵区;江苏、山东、安徽、东北、河北、内蒙等平原农田草原水网地区;激发岩性主要为灰岩、砂岩、火成岩、泥岩;使用钻具主要为人抬风钻、水钻、跟管钻、手摇钻、摩托钻、皮轮钻、三马钻等钻井设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单价,并与中标人签订钻井服务框架合同。待具体项目确定后,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工区类别、项目工作量大小和中标人的排序及实际作业能力与中标人再签订具体项目的执行订单。
预计钻井工作量:10万口(新兴物探经理部9万口,华北物探分公司1万口),其中南方山地丘陵区7万口,平原农田草原水网区3万口。预计框架协议不含税总金额8000万元(新兴物探经理部7500万元,华北物探分公司5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段,一标段需要承包商投入人抬风钻、水钻、跟管钻等钻具及配套的施工人员,按设计要求完成项目设计钻井工作量;二标段需要承包商投入手摇钻、摩托钻、皮轮钻、三马钻等钻井设备及配套的施工人员,按设计要求完成项目设计钻井工作量。
标包/段1:南方山地丘陵区,预计框架协议不含税7000万元,中标人数量不超过12家单位;
标包/段2:平原农田草原水网区,预计框架协议不含税1000万元,中标人数量不超过5家单位;
(1)服务内容:勘探项目的钻井服务,按设计和施工要求完成钻井任务;
(2)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区域):云南、贵州、湖北、江西、广西、皖南、海南、川渝外围等南方山地丘陵区;东北、江苏、山东、安徽、河北、内蒙等平原农田草原水网地区;
(4)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5)计价方式:按钻井进尺计价。钻井直接服务费总额=合格井总进尺×中标基准单价×相应调整系数。
(6)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按照招标控制价报下浮率,每标段分别下浮一个系数)。报价包含人工工资、油材料费用、设备折旧费用、设备维修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劳保费用、体检防疫费用、用车费用、设备及人员往返动迁费、食宿费、人员培训费、人员商业保险费、其他税费、合理利润、商票提前兑付贴现利息等。报价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
(7)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2025-2026年度钻井服务投标限价
标 段 |
代表地区 |
代表钻具类型 |
投标限价 (基础价,不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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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云、贵、赣、鄂、桂、琼等地区 |
人抬风钻 |
31.25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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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钻 | 68.75元/米 |
无调整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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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钻 |
24.38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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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管钻 |
112元/米 |
无调整系数,套管由中标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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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东北、华北、长江中下游等地区 |
手摇钻 |
8.94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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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钻 |
11.5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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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轮钻 |
11.4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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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钻 |
8.58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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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限价以Ⅰ类地形、Ⅰ类岩性单井为基准制定。 2、微测井、岩性调查井,执行生产井中标价格的1.8倍。 3、跟管钻、墩钻投标限价及中标价格不与调整系数挂钩。 4、海南项目中标价格每米增加1.5元。(海南燃油价格高、动迁费用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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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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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类别系数K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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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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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 |
1 |
1.14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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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农田 |
1 |
1.15 |
1.35 |
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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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泽水网 |
1 |
1.11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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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山地丘陵 |
1 |
1.03 |
1.06 |
1.27 |
1.50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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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性类别系数Kz
岩性类别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系数 |
1 |
1.25 |
1.67 |
2 |
2.38 |
岩土种类 |
土、沙、沙土、泥岩、砂泥岩 |
砂岩、含砾砂岩、页岩 |
致密砂岩、砾岩 |
灰岩 |
变质岩 |
岩土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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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层为黄土、沙、砂泥岩 |
钻层为含有大量的砾石、砾砂岩 |
钻层为胶结密实的砂岩、砾岩 |
钻层为致密灰岩 |
钻层为变质岩 |
炮距系数Ks
炮距M(米) |
M<40 |
40≤M≤60 |
60<M≤80 |
M>80 |
平原农田草原水网 |
0.95 |
1.0 |
1.05 |
1.1 |
南方山地丘陵 |
0.95 |
1.0 |
1.1 |
1.15 |
井深系数Kd
井深H(米) |
H≤10 |
10<H≤15 |
15<H≤20 |
H>20 |
系数 |
1.1 |
1.05 |
1.0 |
0.97 |
6.地类划分标准说明:相对高差指物理点范围内任意5km距离内的最大高差。
平原农田地类划分:Ⅰ类,地形平坦,障碍物较少,村庄稀少,行车方便;辽河地区以旱田为主,有一定交通条件,但机动车辆不能到达测线;Ⅱ类,地形有起伏,沟渠、村庄、树林等障碍物较多,以水浇地和稻田为主,行车多绕路,道路狭窄,交通困难;Ⅲ类,村庄密集,河沟纵横,城镇近郊区,行车困难。东部水稻田为主,围湖造田区、半沼泽区、雨后积水区、解冻后的江河淤灌地带、较大的鱼虾场地带。Ⅳ类,半沼泽区、围湖造田区,结冻前、解冻后的江河淤灌地带,黄土峁冲沟和较大的鱼虾场带,山前丘陵及冲积区,行车很困难。
黄土塬地类划分:Ⅰ类,表层为80米以下次生黄土覆盖,地表起伏大,由塬、峁、梁、坡、沟组成,且农田、灌木林、村庄、油井相间密布,60%地段靠人抬肩扛运送生产物资。Ⅱ类,表层为80-150米次生黄土覆盖,地表起伏大,由梁、峁、坡、沟组成,小型运输车辆可绕路通往部分峁上,生产物资基本靠人抬肩扛运输;Ⅲ类,表层为150米以上次生黄土覆盖,地表起伏大,由梁、峁、坡、沟组成,交通条件极差,生产物资全靠人抬肩扛运输。
南方山地丘陵地类划分:Ⅰ类,交通便利,钻井比较容易,地形平均相对高差小于100m;Ⅱ类,出露地层为侏罗系或白垩系地层,交通方便,地形平均相对高差为100m-200m;Ⅲ类,地形平均相对 高差为 200m-400m,出露地层为侏罗系或白垩系地层 ;Ⅳ类,地形平均相对高差400-600m ;Ⅴ类,出露碳酸盐地层,具有一定含水条件。虽无碳酸盐出露,但地形平均相对高差大于600m,小于1200米,间有白垩系砾石层。Ⅵ类,出露碳酸盐岩地层,含水性差,地质现象复杂, 相对高差大于1200m,森林(竹林)或灌木丛覆盖率达到 85%以上,交通极为不便。
草原地类划分:Ⅰ类,地形较平坦;沟渠、村庄较少;草原植被覆盖在75%以上;交通条件好,行车较方便。Ⅱ类,地形有起伏;沟渠村庄等障碍物较多;草原植被覆盖在 50%~75%之间,间互部分沙地、农田;交通条件较差,行车较困难。Ⅲ类,地形起伏较大;湖泊河流两岸的草滩;草原植被覆盖在50%以下,间互水田、沙丘、沼泽;地表条件复杂,行车困难。
沼泽水网地类划分:Ⅰ类,沟渠、盐池、沼泽、苇塘间互,部分长年积水区块;行车有主干线,一般陆路车辆能绕行或牵引通行。Ⅱ类,河流冲积形成的淤地、沼泽凹地、苇塘面积大于1km2的区块;一般车辆需牵引通行。Ⅲ类,连片的淤泥地,淤泥、水草深度在10cm~30cm 以内;无任何行车路线,一般车辆行进非常困难,大港区域受潮汐影响的海陆。
(9)中标执行价格: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人各自投标报价(精确到以元为计价单位的小数点后2位)。本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在本探区内的钻井分包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3 人员要求:(1)投入的人员资质、数量能够满足项目作业需求。年龄在 18 周岁至 60岁。(2)人员身体健康、操作熟练、保险齐全(上岗前接受招标人查验与评估)。(3)投入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4)操作人员满足施工作业要求的数量、上岗条件及资格。每台人抬机械钻配备至少4名施工人员;每套手摇钻、摩托钻配备至少2名施工人员;每台皮轮钻、三马钻配备至少3名施工人员。
3.4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物探钻井的钻机设备及数量,相关设备安全设施配备齐全。
标段一:自有人抬机械钻不低于10台(人抬风钻、水钻、跟管钻、墩钻钻机合计数量),同时要求提供本标段承诺配置所有对应人抬机械钻机照片,每张照片要求投标公司法人手持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手持身份证,并且包含钻机完整外观。标书里面的照片要清晰可辨。
标段二:自有皮轮钻、三马钻不少于5台(两种钻具有一种或总数量满足5台即可),
手摇钻、摩托钻不低于 30 套(两种钻具有一种或总数量满足30套即可,含租赁钻具数量)。
同时要求提供本标段承诺配置所有对应钻机照片,每张照片要求投标公司法人手持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手持身份证,并且包含钻机完整外观,标书里面的照片要清晰可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已完成的同类钻井服务业绩。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目前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7履约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
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3.7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交易。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9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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