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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注采施工辅助

智能注采施工辅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40214FS0107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 智能注采施工辅助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辅助配合智能注采施工,重点解决有缆智能注采井施工辅助及现场保障问题。主要工作内容为有缆智能注采措施中工具收送、电缆下放、保护器紧固等辅助性工作,为管柱顺利实施提供保障。计划实施300井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21.67064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1)中标人提供有缆智能注采施工所需的工具收送、电缆下放、保护器紧固等辅助性工作,并为管柱顺利实施提供现场保障;(2)中标人提供智能注采相关辅助环节专业的操作人员及现场监管人员,保障施工质量与安全;(3)中标人负责提供操作人员及现场监管人员施工过程中车辆,保障准时到达井场及人员通勤需求。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1)提供有缆智能注采施工辅助所需的各种井下工具及配套物料;(2)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制定并落实相关技术规范及操作标准;(3)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确认,评价施工是否合格;(4)负责与各采油厂沟通,确认施工时间节点并告知中标人,统筹办理入场许可等相关手续。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2.4  实施地点:辽宁盘锦辽河油田各油区。

2.5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SY/T 6524-2017《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3)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2技术质量要求

2.1技术要求

(1)施工能力要求:可按甲方要求准时抵达井场(附承诺);

(2)配备设备要求:具有复合气体检测仪(至少能够检测硫化氢、一氧化碳)2台以上;(提供设备照片,型号照片,购置发票,若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

2.2人员要求

(1)配备满足生产能力所需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监管人员,上岗前对相关人员进行QHSE教育培训,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按时完成智能注采辅助各项服务;

(2)操作人员及监管人员要智能注采施工流程,会识别危险源,面对突发情况会采取应急措施。

(3)操作人员中须至少配备1名持证电工(低压电工作业220V/380V作业资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  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拟投入队伍数量:5支;每支队伍主要人员构成:施工负责人(队长)1人、操作人员3人。(对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井控证或者承诺入场施工前取得,施工负责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文件的清晰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3.3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皮卡车5辆。(提供车辆清单、行驶证照片,如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若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完成过的类似项目至少2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6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7  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8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3)。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0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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