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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油田通州湾15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

浙江油田通州湾15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通州湾15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股份油气新能源[2025]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油江苏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油江苏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通州湾示范区海蜇园养殖区(养殖花甲、海蜇、鱼、蟹等),项目周边为沿海滩涂、围海养殖区等,项目地距离蓝海新材料开关站直线距离约2.5km,距离南通市约60km,省道S221和G328紧邻建设场地,交通便利。场中心区域坐标为北纬32.33°,东经121.44°。本项目涉及鱼塘及虾棚养殖约20亩。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安装1台150兆伏安主变、1座35kV一二次预制舱、1座220kVGIS预制舱、1座SVG、1座一体化消防泵站、1座生产辅助预制舱、1座危废间预制舱、1座事故油池等。新建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腰沙220千伏开关站,送出线路建设长度3.3千米。升压站土建工程一次建设完成本项目和35万千瓦项目设备基础,以及进场桥梁78m。负责光伏场区32个箱变安装及至升压站的集电线路及电缆桥架的建设。升压站内配套建设除光伏场区以外的电气、通信、道路、结构、总图、消防等其他内容。数字化建设服务包括不限于浙江油田通州湾15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的生产专网搭建、新能源物联网部署、电力数据采集服务、视频监控平台集成、智慧运营系统开发、配套设备安装及调试本项目统筹考虑后续接入问题,涉网设备共计一套,预留35万千瓦项目接口。

2.3计划工期

330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本项目为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涵盖从入场施工到并网发电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中标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物资采管、施工组织并通过招标人和用电单位组织的验收,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详见附件《浙江油田通州湾15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料图纸。

1)施工图设计:依据《浙江油田通州湾15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料图纸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升压站和输电(包括送出)线路及配套系统的工艺安装、土建结构、电气设备、仪表通信、总图运输、安全消防等项目整体施工图设计、接入当地电网系统设计、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竣工图编制及相关进度图表,为招标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中标人必须在本项目初步设计基础上对施工图文件进行完善、细化、补充,施工设计文件通过招标人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且施工图设计所有技术经济指标、质量验收标准不低于初步设计。

2)物资采购和保管: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含进场道路)、箱式变压器(含高压侧/低压侧电气设备)、输电线路及站区内外构成用于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甲供除外),设备及材料卸车及储存(含甲供)、设备及材料二次转运(含甲供)。乙供材料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并完成所有施工涉及到本项目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和管理、配合调试费用等全部费用。如招标范围内存在不实施的项目,竣工结算时将根据合同中对应的价格予以扣除。

3)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自入场施工、五通一平至并网发电并通过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及红线外临时道路加强,光伏场区箱变安装,升压站平台桩基及透水构筑物平台施工,场地试桩、建(构)筑物拆除(如有)、视频监控、计算机监控等临建设施实施,升压站主控室、配电室等建筑物土建及设备基础施工,箱变高压侧接线、主变压器、高压开关设备、无功补偿装置安装调试,站内、外电缆敷设,接地、防雷、照明、消防、通信及监控系统安装,围墙、大门、场地硬化、绿化及环境整治,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用电保障设施建设,送出线路施工,以及负责光伏场区箱变至升压站的集电线路及电缆桥架的建设。投标人负责本项目临时设施建造、维护、拆除及占地恢复,送出线路具体以设计及合同内容为准。施工期间需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浙江油田网络,符合《浙江油田反“三违”管理办法》要求,实现施工期间全程视频监控。

4)施工外部关系协调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协调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承包费用中。

a.协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对招标人土地的非法侵占;由于施工过程中任何原因所引起的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等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原因的阻工协调;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建设场址涉及渔业正常生产活动的管理活动及要求;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其他为促进本项目应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

b.因中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罚款等行政处罚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相关人员或相关单位,由此延误工期,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5)数字化建设服务

数字化建设服务包括不限于浙江油田通州湾15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的生产专网搭建、电力数据采集服务、视频监控平台集成、配套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数字化建设服务允许中标人依法依规分包给具有数字化服务业绩的单位,但中标人须对数字化建设服务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协调负总责。发包人关于管理界面划分、试验与调试、手续办理及验收、质量保修、培训、资料的要求对数字化建设服务同样有效。

6)管理界面划分

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本项目安装1台150兆伏安主变、1座35kV一二次预制舱、1座220kVGIS预制舱、1座SVG、1座一体化消防泵站、1座生产辅助预制舱、1座危废间预制舱、1座事故油池等。新建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腰沙220千伏开关站,送出线路建设长度3.3千米。土建工程一次建设完成本项目和35万千瓦项目设备基础建设,以及进场桥梁78m。升压站内配套建设除光伏场区以外的电气、通信、道路、结构、总图、消防等其他内容。数字化建设服务内容,包括浙江油田通州湾15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数据采集服务、视频监控平台集成、配套网络搭建及调试等。本项目统筹考虑后续接入问题,涉网设备共计一套,预留35万千瓦项目接口。蓝海220kV开关站及送出线路的设计:本项目新建220kV线路长度为3.3km(220kV电缆路径0.2km+220kV架空线路路径3.1km),费用由本项目承担。其余7.75km架空线路及对端站改造由国网公司投资建设,具体界面以接入系统报告批复为准。以光伏场区集电线路至光伏场区35kV箱变低压柜接线端子作为分界点,光伏场区32台箱变安装及箱变至升压站的35kV高压集电线路敷设施工由本项目负责实施。

7)试验与调试

根据标准与相关规定完成设备、材料、系统的检测、试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对电压表、电流表、电能表、压力表、消防探测器等仪器仪表及设备、材料进行校验和第三方检定。负责电缆、箱变、高低压开关柜等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联调,配合光伏场区调试,以及按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的涉网试验、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等,试验标准与报告形式满足并网验收要求。

8)手续办理及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本项目开工备案、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防雷、消防及涉网系统的网络安全保护等级测评等备案及最终验收手续;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地方政府部门、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国家电网组织的相关验收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质检);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招标人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由中标方负责办理。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9)并网及试运行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包括与光伏场区建设单位对接调试;负责按照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方案要求完成涉网试验、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等,试验标准与报告形式满足并网验收要求,并通过国网验收;负责并网投产、试运行、全容量并网运行240小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提供1个月运维服务,运维期满后提供2年质量保修(包含数字化系统)等工作。

10)培训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在主体工程完工前列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并对招标人电站运行人员开展设备设施使用、运维等培训。

11)保运

负责工程试运投产至竣工验收的运行保障,提供工程试验方案及结果、试运行方案、操作和维修手册,负责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必须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其他工作。

12)资料

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试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监理做好质监资料准备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等中国石油、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网、浙江油田要求完成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编制及归档等。

13)其他方面

a.招标人对中标人选用的未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的设备及材料有否决权。由中标人供应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及初步设计的要求。中标人供应的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和材料复检报告,否则不得用于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审查中标人所有的材料、设备购买合同和施工合同,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满足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材料、设备进场及费用支付。

b.对招标人设计漏项和施工漏项部分,招标人有权要求增补,中标人无条件执行;不合理、不符合当地实际条件及不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和其他部门要求的,中标人无条件进行修改和完善。中标人承担增补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

详见附件《浙江油田通州湾15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及资料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原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具有新修订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2022  2023  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3.8.1的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至少3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至少3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它在建项目。

3.13.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3.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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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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