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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陇东区块废弃场站、管线污染调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陇东区块废弃场站、管线污染调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CZ11-FW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陇东区块废弃场站、管线污染调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QHSE检测中心承揽了长庆油田陇东区块废弃场站、管线污染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为:土壤样品的48项参数检测分析等。

2.3 服务内容:在庆阳市反馈废弃站库28座、厂部自查废弃站库137座、废弃管道107条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照20%比例开展二次调查(预计33座废弃站库、22条废弃管道),具体包括实验室样品分析、检测结果分析、编制监测报告、组织评审会并通过检测报告专家评审等工作。拟筛选具备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指导下,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要求协助开展检测分析服务工作[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与pH、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等48项参数]。

2.4 服务期限: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样品检测分析工作。

2.5 服务地点:庆阳市。

2.6 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根据地块区域分布,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招标计划总金额为349.18万元(含税),合同总额合计不超过349.18万元(含税)。由于污染调查工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招标不作工作量的承诺,超过单价和总额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其中标段一为459000元,标段二为1384800元,标段三1648000元,按照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如检测过程中有污染超标情况需增加检测数量,则加测的样品在5%内不追加费用,超过5%另行采购。

序号

标段

工作内容

预估工作量

单价限价(元)

总价限价

(元)

合计

1

标段一

采油二厂西峰、南梁等作业区废弃场站样品检测

250个

1350

337500

459000

2

采油二厂西峰、南梁等作业区废弃管线样品检测

90个

1350

121500

3

标段二

采油二厂岭南、华池、樊家川等作业区废弃场站样品检测

1200个

800

960000

1384800

4

采油二厂岭南、华池、樊家川等作业区废弃管线样品检测

531个

800

424800

5

标段三

采油二厂岭北、温台等作业区废弃场站样品检测

1520个

800

1216000

1648000

6

采油二厂岭北、温台等作业区废弃管线样品检测

540个

800

432000

总计

34918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齐全,拥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等48项检测参数CMA资质[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与pH、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且附表中包含上述所有资质;

3.3 财务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以下不良状态,包括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较大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或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页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晚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的公司,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报表加盖公章;3)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相应说明,并附2024年的加盖本单位财务公章的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未发生较大服务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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