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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舱体
项目名称: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舱体
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舱体。 1.2采购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执行人: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依据(2024YQX203)高安全高效率高可靠智能化储能系统集成成套技术研究项目,课题1(低衰减全电流控制型储能系统集成技术及关键设备研究)要求,开展大型储能系统分布式单模块拓扑结构标准方案、大容量储能系统直流侧并联环流控制策略、高效率低功耗电站级热管理等技术研究,形成首台套全电流控制的储能集成产品。产品主要包括电池系统、电气系统、管理监控系统、温控系统、消防系统、箱体等关键子系统与组件。为此需要采购一批储能电池舱体,用于园区应急备电储能系统直流侧组装。 1.6标包划分及项目控制价金额: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总价为198万元(含税);设置最高投标限制含税单价详见采购范围。 1.7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1采购内容:储能电池舱体,储能电池集装箱舱体1套+储能电池柜柜体3套。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日内交货。 2.3交货地点: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验收方式:双方现场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 2.5结算方式:验收合格之后付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两个月内付质保金)。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项目单位: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证照要求: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2)财务要求:响应人应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至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三个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平均资产负债率大于100%的,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3)设备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储能电池舱体集成组装能力,并且具备储能系统直流侧集成测试平台,须提供储能系统直流侧集成测试平台设备照片及设备采购合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4)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应至少具有1项储能电池舱集成组装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5)信誉要求(以谈判当日谈判小组现场查询为准,不符合要求的响应将被否决)①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经被列入,后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经被列入,后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③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且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上述①-③,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④以专家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3.2其他要求: (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采购只接受制造商参与,不接受代理商。
采购文件的获取: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电子版发售:请于北京时间2025 年 9月 8日 至 2025 年 9月 11日 24 时,将领取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包含法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采购联系人的邮箱1030076151@qq.com,并请及时联系采购联系人获取谈判文件。采购执行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到被授权人邮箱。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4.3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大厦支行 账 号:0200022429100001639 行 号:102100002247 购买谈判文件需通过企业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名义) 购买谈判文件必须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以下信息:(1)款项用途:谈判文件费;(2)标注谈判文件编号“XY25-Z401-FZB-HW159谈判文件费”,否则视同无效。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9 月15日 8时 30 分,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后,以加密后的电子版扫描件形式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1030076151@qq.com。密码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半小时内发送1030076151@qq.com。 5.2 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谈判活动,以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二次报价,并将在谈判结束后将确认的二次报价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1030076151@qq.com,谈判开始时间为2025年 08月 15 日 09时30 分。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光社区南山大道1110号中油大厦17层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8810393266 采购执行人: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10-62396379 电子邮件:1030076151@qq.com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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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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