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塔中2025-2026年常规连续油管服务框架协议
-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在单井井下作业及生产期间,根据井下情况及生产需求,需下入连续油管进行气举排液、冲砂、注灰、钻磨、解堵等常规作业。为保证生产安全高效进行,需要优选施工经验丰富的队伍提供1.25英寸及以上尺寸的常规连续油管服务。
2.2招标范围:负责塔中2025-2026年常规连续油管服务,主要内容:
(1)编制常规连续油管施工方案;
(2)常规连续油管施工设备及辅助设备连接、试压;
(3)常规连续油管作业;
(4)编写施工报告及资料上交。
预计实施12井次,成本预计8井次,投资4井次。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民丰县、沙雅县境内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所辖矿权范围内。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不少于1支连续油管作业队伍,连续油管作业队人员配备应不少于6人,包括队长1人、技术员1人、主操1人、副操1人和作业工2人。
连续油管作业队的队长具有连续油管作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技术员应具有连续油管作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队长、技术员、主操应持有或承诺进场服务前取得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名称);
(2)提供对应人员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书;
(3)提供对应人员的工作简历;
(4)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队长、技术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合同签订日期),投标人具备国内3500米及以上井深1井次的连续油管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作业深度、作业时间等);
- 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 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结算发票扫描件(证明材料无法明确井次和井深的,应提供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无证明材料的,认定此项业绩无效)。
备注: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国内业绩。
3.4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连续油管作业车至少1辆,连续油管尺寸1.25英寸及以上,下深达到3500米。至少投入压力等级70MPa及以上的防喷器1套。
资料提供形式:
(1)设备清单(须标明设备规格型号、压力等级、管径下深长度等参数);
(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3)设备照片;
(4)防喷器应提供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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