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分公司2025年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南沙油库设备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5-SY331-FW0026-02)
本招标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分公司2025年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南沙油库设备零星维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基本情况:由于设备故障多为突发,存在不确定性,抢修内容不能提前预判,故障维修不及时,将影响油库生产及安全平稳运行,为保障油库设备突发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强化设备故障维修能力,对南沙油库各类设备设施故障进行维修,本项目主要考察竞标人的综合实力,选取两家中标人签订油库设备零星维修框架协议,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
2.2招标范围:南沙油库油品工艺、消防工艺、给排水工艺、安全环保、质量计量、变配电、自控仪表、库内构筑物、道路等设备设施故障维修(含应急抢修)等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南沙油库各类设备设施故障维修为一个标段,评标时按评分进行排名,确定中标单位。
2.6框架合同金额限额最高限价:126.00万元该金额为含税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115.59万元,税率9%计算得出。
2.7付款方式:依据甲方确认的工作量据实结算。需经甲方上级公司审计核算后,按照审计核算金额结算。
2.8合同签订主体: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推荐前2名(如有放弃中标资格的则顺延)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共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
前两名中标候选人经审批、公示后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与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3.3投标人应具备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商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石油化工设备设施检维修或施工作业有效业绩(仅须提供合同封页面、服务内容页面、签字盖章页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人员要求:此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持有机电设备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扫描件)。
3.7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8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提供承诺未聘任东北销售公司二级副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股东、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对应职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拟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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