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宝石管业有限公司大客户营销中心租赁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JY-BSGY-GKZB-001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宝石管业有限公司大客户营销中心租赁重新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宝石管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拟计划在北京东三环周边,距离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直线距离5公里范围内,毗邻使馆区,租赁符合业务拓展、日常工作、办公及会议的房屋场地。满足招标人日常工作、办公、会议及停车的场地、基础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消防系统及设施、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暖系统、排水系统、排污系统、电视系统、网络系统、门锁、窗户及纱窗、照明灯具等齐全、正常办公使用。
2.2 招标范围:中国石油集团宝石管业有限公司大客户营销中心租赁项目,详见租赁要求。
2.3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 个标段:
☑否
2.4 履行地点:北京东三环周边且距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直线距离5公里范围内。
2.5项目标准:交通便利,毗邻地铁站,租赁场地应有员工内部食堂;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6服务期限: 5 年,合同1年1签。
2.7计价方式:
本项目费用按照固定单价方式进行计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费、物业费、水费、暖气费、空调费、网费、管理费、车位费、设备设施维修费等涵盖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电费除外),招标人不支付除该项目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各项目单项价格中,没有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价格中。中标人须承诺除上述固定单价数额外,不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主张价格上浮调整。
2.8付款方式:房屋验收完成后,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出租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本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提供自有场地的须有该场地的不动产证,提供房屋产权证并承诺无产权纠纷。
3.3 财务要求:近一年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无破产现象。提供近一年(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
其它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章的2024年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①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宝石管业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5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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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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