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处置】,招标人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为年度预算 ,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招标范围和内容:
1.1. 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依法合规处置/利用。
服务单位负责提供带内膜的吨包袋及下表中所列危险废物的清运和处置工作,清运和处置范围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白碱滩区厂区和克拉玛依区研究院(油泉路8号)。
1.2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量如下表所示:
废物类别 |
危废名称 |
危废代码 |
数量/吨(暂估) |
---|---|---|---|
HW06 |
废有机溶剂 |
900-404-06 |
50 |
HW08 |
粘油废物 |
900-249-08 |
200 |
HW49 |
高含盐废水 |
772-006-49 |
300 |
废活性炭 |
900-039-49 |
20 |
|
废过滤吸附介质(焚烧) |
900-041-49 |
100 |
|
废过滤吸附介质(填埋) |
900-041-49 |
150 |
|
实验室废液 |
900-047-49 |
5 |
|
实验室空瓶 |
900-047-49 |
5 |
|
HW50 |
废催化剂 |
251-016-50 |
1200 |
251-017-50 |
|||
251-019-50 |
|||
261-170-50 |
|||
772-007-50 |
注:上表中包含市区研究院产生的粘油废物(900-249-08)10吨,实验室废物(900-047-49)1吨和实验室空瓶(900-047-49)1吨。
2.技术标准及要求
2.1服务现场条件:生产装置现场符合公司HSE安全要求。
2.2服务范围:2025年危险废物处置。
2.3服务原则:服务方承担清运费用。
2.4服务目标:合同期内,服务方在接到临时通知后,需要在24小时内配合完成清运工作;每月月底前报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台帐记录和磅单。
2.5 HSE目标:现场施工管理执行《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HSE十六项管理规定》。
2.6适用规范和标准:本合同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2.7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方需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保密的有关要求。
3.材料甲乙供划分:材料均为乙供。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
5.服务地点:清运和处置范围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白碱滩区厂区和克拉玛依区研究院(油泉路8号)
6.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7.履约保证金:无
8.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经营规模在2030吨/年以上;危险废物类别为HW06、HW08、HW49、HW50,废物代码包括900-404-06、900-249-08、772-006-49、900-039-49、900-041-49、900-047-49、251-016-50、251-017-50、251-019-50、261-170-50和772-007-50)。
4.3投标单位自有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必须持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至少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9类(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委托合同。(提供以上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5、对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危险废物处置或利用业绩。(要求每个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的服务内容清晰可辨认,并提供至少一张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审计报告按规定签字并盖章,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并承诺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格式自拟)。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三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以评标委员会通过*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第(1)(2)(3)项由投标人提供截图,第(4)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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