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纳米黑卡解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4281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我厂已进入高含水开发后期,油井措施挖潜难度越来越大,急需探索新的工艺技术提高油井措施增油量,智能纳米解堵技术具有降低界面张力、智能找油、智能铲油等特点,可达到近井地带解堵以及增能的目的,从而提高单井产量。为此,2025年计划招标智能纳米黑卡解堵试验井10口井。
2.2 招标范围:计划在大庆油田第五采油厂实施智能纳米解堵技术10口井。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五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4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智能纳米黑卡解堵。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人需提供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纳米物质检验(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并有石油工业原油及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者CMA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机氯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影印件。
3.6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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