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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松原采气厂气液(气)体混输降压增产技术服务

吉林油田松原采气厂气液(气)体混输降压增产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FW-0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松原采气厂随着气田开采时间延长,伏龙泉气田、长岭气田气井井口压力不断低于集气压力,存在单井进站困难、站内压缩机提压效率低、能耗高等情况,且产量下滑严重,急需进行措施增产及降耗改造。气体混输降压形成了一套生产井提高采气压力和产量的增压采气解决方案,增产降效效果明显,本项目目的是气液(气)体混输降压增产技术在高含碳井和集气站上的规模化应用,提升气田综合效益。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形式,不涉及到甲供材。不许分包。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单套设备结算依据以设备在井上实际工作时间(小时)为准。甲方承担占地、用电等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人员、设备维护、保养及搬家、单井物联网建设所发生费用。乙方需在合同签订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设备的安装到位、运行调试合格,并开始全部设备的技术服务运行,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商讨达成共识确定工作日。如不能达到上述进度安排,甲方可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权利。

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B版第八条: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378万元。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松原采气厂;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暂估工作量2025年度2台,预计额度378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一家公司中标;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条款;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提供)。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投标单位应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 在最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技术资格条件

3.4安全

3.4.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油气增产或星璇泵或气体混输技术服务内容,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扫描件,即安全生产许可不做要求。

3.4.2 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需提供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4.3 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

3.4.4 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5 质量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

3.6 专业

3.6.1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在实施过至少1口井星璇泵或气体混输技术服务业绩。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合同甲方加盖公章业绩证明,同时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的安全生产业绩证明。

3.6.2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7准入

具有气液(气)体混输降压增产技术服务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只须提供专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不须提法律、财务、安全、质量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不具有气液(气)体混输降压增产技术服务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必须提供法律、财务、安全、质量、专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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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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