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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包头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包头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3-FW4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包头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包头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非油品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便利店商品、化工农资、润滑油、车辅、饲料等商品的配送及装卸服务。

2.2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运输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便利店商品、化工农资、润滑油、车辅、饲料的配送及装卸服务。中标方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按规范方式及流程,将商品装车、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到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

包头市昆都仑区复兴大街与民族东路交叉路口立交桥下;鲁西复合肥厂址:山东省聊城市鲁西化工工业园;中化复合肥厂: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尿素厂址:为鄂尔多斯市。

2.5服务要求:

严格遵守商品特性进行收发作业,具备防雨、防潮、防晒、防冻凝等保护措施,保证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商品包装完好、不变质,规格数量与收货一致;严格遵守配送时限,保证商品及时配送。接到采购方正式订单起72小时内配送到位。

2.6项目概算金额:

预计260万元,含运输费、装卸费及装卸工人保险费和9%增值税在内的一切费用

2.7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所有标段招标工作量、项目概算金额仅为预估,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招标约定的价格进行费用结算。

标段一:非油商品(一次配送)主要以化工农资为主,从生产厂家配送至所属加油站及客户指定地点,预计180万元。

标段二:非油商品(二次配送)主要以包头销售分公司中心仓配送至所属加油站及客户指定地点,配送商品包括小商品、润滑油、车辅用品等。预计80万元。

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如有投标人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按得分顺序顺延,以此类推。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一: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段二: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提供1个运输服务的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3.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3.4车辆及人员要求(标段一):

3.4.1投标人需提供2辆及以上重型半挂车并办理提供有效期内的强制保险和全额商业保险。

3.4.2需提供车辆营运证(总质量在4500KG及以下,可不提供车辆运营证及驾驶员从业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保险单扫描件,对应证书必须在有效(年检)期内;车辆驾驶员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核发A2驾驶证;注:提供相应的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和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扫描件,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

3.5车辆及人员要求(标段二):

3.5.1投标人需提供2辆及以上轻型栏板货车或轻型厢货车且总质量不低于3000kg(以行驶证内容为准),并办理提供有效期内的强制保险和全额商业保险。

3.5.2需提供车辆营运证(总质量在4500KG及以下,可不提供车辆运营证及驾驶员从业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保险单扫描件,对应证书必须在有效(年检)期内;车辆驾驶员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核发C1、B2、A2驾驶证;注:提供相应的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和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扫描件,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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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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