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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中小油储企业安全智能管控平台配套建设项目(变更)
  •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中小油储企业安全智能管控

平台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ZY25-XN629-FW171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中小油储企业安全智能管控平台配套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经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2022年应急部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柳州油库、桂林油库)要完成六大基本功能模块(即安全管理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许可及作业过程管理、智能巡检和人员定位)建设应用,并将数据推送至政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

2024年自治区安委办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小型油气储存基地(剩余油库)要完成作业许可和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应用,并确保接入政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

2024年9月14日,集团公司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开展安全生产智能管控项目建设的通知》(工单集团安全环保〔2024〕122号),要求各企业必须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企业端的安全智能管控平台建设,以及与之相关的油库现场硬件配套工作。其中平台功能要求至少涵盖作业许可、承包商安全监督、视频智能分析、智能巡检以及人员定位等五大功能。自2025年1月起,总部端将全面着手对企业端数据进行接入。另外,后期政府部门及集团总部预计会逐步要求扩展系统的功能类型及覆盖范围。

资金落实情况:所需资金列支年度隐患资本化,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完成油库配套硬件及服务的建设及实施工作,实现五大功能模块中的“承包商安全监管应用”的新建及“作业许可应用”的提升,完成已有自建功能“风险管理”、“问题管理”、“检查审核”、“基本情况”、“基础能力”的迁移,并进行“事件管理”模块的新增建设。具体如下:

(1)油库配套建设范围,本次配套建设所包含的油库及建设内容,如下所示。

油库名称

南宁油库

柳江油库

百色油库

兴业油库

合计

高精度定位防爆卡

50个

50个

50个

50个

200个

手持防爆终端

2个

2个

2个

2个

8个

NFC巡检标签

25个

25个

25个

25个

100个

视频智能分析服务

1项

1项

1项

1项

4项

工业数采安全隔离网闸

1个

1个

1个

1个

4个

自动化集成改造服务

1项

1项

1项

1项

4项

数据采集服务

1项

1项

1项

1项

4项

数据外联服务

1项

1项

1项

1项

4项

 

(2)安全风险平台功能模块建设范围,如下所示:

序号

分项

功能/模块

详细内容

1

集团五大功能

承包商安全监管应用

信息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

现场管理

考核评价与黑名单

作业许可应用

基础数据库

工作安全分析(JSA)模板

预约与申请

现场签批

过程监护

作业票台账

2

已有自建迁移

风险管理

风险报告

风险评估

风险预警

风险防控

风险查询

问题管理

问题报告

问题评估

隐患预警

问题整改

问题查询

检查审核

检查审核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础能力

基础能力

3

新增模块

事件管理

事件报告

处置续报

事件调查

事件预警

事件查询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

广西区域内

2.5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6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7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310万元(含税),其中硬件部分暂估110万元(税率13%)、软件部分暂估200万元(税率6%),超过最高限价(硬件、软件单项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硬件+软件),报价包含本项目建设投用的等各项费用。

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投标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

2.投标报价应为本项目建设包含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技术服务费、设备采购费、利润、管理费、其他应收取的相关费用等)。

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变因素和风险。

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给定的工作内容,并考虑项目建设期间所有工作量,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的需要决定各项目组人数。

5.费用结算方式

•硬件部分:合同签订后,中标方组织项目建设工作,硬件设备到货并经招标方到货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支付硬件部分合同金额的97%。

•软件部分:软件开发完成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支付软件部分合同金额的97%。中标方负责维护系统,保障运行正常满一年。

•质保金:合同金额的3%作为运维质保金,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违约金:从中标方运维保证金或合同尾款中扣除。

6.维保说明

6.1 运维服务期限

中标方需提供自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 12个月的免费运维服务,保障平台整体可用率≥99%(按自然月计算,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2 运维服务范围

(1)硬件维护:定位卡、防爆终端等配套设备故障检测与维修(人为损坏除外);

(2)软件支持:系统BUG修复、缺陷修复、安全补丁升级;

(3)数据保障:每日增量备份+每周全量备份,备份保留30天;

(4)政府对接:保障与广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的数据联通性(月中断时长≤2小时,因政府侧接口故障等原因除外)。

6.3 运维服务等级

(1)系统核心功能故障或政府接入数据中断:响应时效≤1小时,解决时限≤24小时;

(2)系统一般故障:响应时效≤2小时,解决时限≤48小时。

6.4 运维执行要求

(1)人员配置:提供7×24小时运维专线及2名认证工程师(1名硬件+1名软件)远程服务;

(2)备件储备:常用备件(定位卡、NFC标签等)备件储备量≥总量的10%;紧急备件(防爆终端主板等)72小时内到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符合其组织性质的证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符合其组织性质的证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允许作为联合体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竞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模板详见附件格式),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竞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竞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或类似平台类系统开发建设)的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主要页且能体现金额即可)。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满足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信誉要求材料。以上(1)-(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CMMI3级及以上能力认证证书或同等国内标准(如 CSMM 三级)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7.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管理履职能力,需具有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主要页且能体现金额即可),如合同无法证明项目经理,还需另外提供合同履约评价或用户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或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佐证,所提供的的佐证资料能证明该业绩属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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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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